【雙學判囚】前行會成員胡紅玉促律政司下放刑事檢控權

撰文:沙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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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請覆核反新界東北發展案和衝擊公民廣場案刑期,致多名社運人士入獄,包括雙學三子,有報道指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親自拍板,要求覆核刑期,引起政治檢控的質疑。
前行會成員胡紅玉曾提出律政司司長下放刑事檢控權予刑事檢控專員,她接受《眾新聞》訪問時重提建議,又指此舉可以在律政司作為政府法律顧問和檢控決定之間建「防火牆」,增加獨立性和減少檢控政治化。她又指,雙學三子案源於政改,政治問題應政治解決,民間應在《基本法》框架下,考慮政改策略。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於8月17日被加刑判囚6至8個月,引起本港以至國際輿論關注。(吳煒豪攝)

胡紅玉接受《眾新聞》訪問,指律政司有法律權力提出覆核刑期,故不能說律政司有問題,上訴庭加刑或希望起阻嚇作用。她指,看不到裁決有法律外因素,但事件與政治掛鉤,難免令外界批評是阻止發聲,故認為律政司應清楚交代覆核刑期原因。

胡紅玉指,律政司司長是問責班子一員,要維護政府立場,外界容易混淆他的角色。她認為,外界會混亂律政司在政改和檢控時的角色,而案件有政治本質,「由佔中之前談政制改革開始,到事後立法會有DQ案件,這些問題全部是政治本質。」,律政司司長應考慮,如在改政是否站在前線宣傳。

胡建議,可透過憲法慣例或立法列明,檢控決定由律政司司長轄下的刑事檢控專員處理,即使司長例外介入,亦要說明介入準則及當時的角色。她認為,這樣可以在律政司司長兩個角色之間建一道「防火牆」。胡紅玉提醒,應小心「政治化」的言論削弱法治,變成「自證預言」。她又指,即使政府認為現時不是重啟政改時機,民間也應討論在《基本下》下推動改政的策略,因為如不繼續推動,就會像現在的情況,市民對前途沒有信心和希望,又自言在「示威和討論之間」會優先選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