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擬引入基本法附件三 林鄭月娥:市民不用有過敏反應

撰文:甄挺良 李大煒 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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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昨(28日)就《國歌法》進行二審,最快會在10月會議,審議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及澳門《基本法》附件三。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9日)表示,按照過往國旗法先例,相信國歌法亦會透過本地立法處理。她指,市民不用就「理所當然,亦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之內事務」納入附件三有「過敏反應」。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指,相關法例引入香港前要經本地立法,亦要釐清如何謂在奏唱時「舉止莊重」,反問「如果奏國歌時看看手機,又是否不尊重?」。民建聯議員周浩鼎則認為,應以「平常心」看待,立法原意亦只是「對國家展現尊重」,其他國家亦有類似條例。

郭榮鏗質疑國歌法的執法會存有問題。(港台截圖)

郭榮鏗今早(29日)在港台節目表示,原則上同意《國歌法》,但強調應由本地立法處理,釐清法律上條文,加上違反國歌法可能有刑責,在香港實施可能會引起嚴重問題。他又認為,內地和本港情況有差別,部分條文「要看社會需要、氣氛」訂立,以免影響港人日常生活。他舉例指,「在大型體育比賽奏國歌,是否全部要注目禮?如有人期間看手機、插袋,是否已經是不莊重?可以如何執法?」他又提到,法例中提到要將國歌作為「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內容,列入中小學教材,但教育屬香港內部事務,本地立法時要釐清相關條文。

周浩鼎:應以平常心看待

周浩鼎則在同一節目中提到,訂立國歌法是對國歌、國家展現尊重,認為立法原意「放諸四海皆準」,市民可以「平常心看待」,「不應危言聳聽,不要話『中央又干預你』」。他同意應該透過本地立法處理,「從來無人有講過要搬字過紙」,又認為罰則和如何執法等問題可以在本地立法時再討論,對執法尺度的猜測是言之過早。

周浩鼎認為,市民應以「平常心」看待國歌法。(港台截圖)

有聽眾致電時提問,過往香港市民對中國、英國國歌均有改詞,擔心未來可能犯法,周浩鼎就反問「為何要拿國歌來玩,係都要侮辱國歌?」,希望市民明白立法原意,至於是否執法就要看當時實際情況。

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在港台節目中指出他認同《國歌法》引入本港,透過本地立法似乎是唯一合適的途徑,他解釋時指出因兩地的法制條文不同,難以搬字過紙,當中存在各種技術問題。他又指出《國歌法》不應與香港言論自由及人權出現抵觸,又強調立法前應有充分諮詢。

教育局密切留意《國歌法》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日出席公開大學開學禮時,被問到本港有沒有在學校推行國歌教育的時間表,以及是否強制所有學校要教授國歌,包括國際學校。楊回應表示,《國歌法》仍在審議中,當局會密切留意,考慮本港的情況。他又指,本地中小學課程指引提及教授國歌,音樂科教科書亦有國歌的樂譜。

黃玉山:國旗國歌同樣莊嚴 有必要立法規範

同場的公開大學校長黃玉山表示,回歸時的國旗和國徽相關法例,亦是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列入,而國旗和國歌同樣「十分莊嚴」,認為有必要透過立法規範,相信當局透過解釋,市民會更加了解。他又認為,過往有人在播放國歌時作出不莊嚴舉動,估計對方可能不理解國歌的莊嚴性,「如果有法律,情況相信會同以前唔同」。

黃玉山表示,過往有人在播放國歌時作出不莊嚴舉動,估計對方可能不理解國歌的莊嚴性。(盧翊銘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