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5款兒童滑板車有夾傷風險 大部份手柄物料或致皮膚炎

撰文:鄺曉斌 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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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測試15款兒童滑板車,發現有5個樣本的間隙尺寸不符歐洲玩具標準,小童手指容易因不慎置入而夾傷。另外,有14個樣本的手柄物料包含塑膠化合物PAHs,有機會刺激兒童皮膚,導致個別敏感人士出現皮膚炎。

消委會測試15款兒童滑板車,發現5個樣本需要改善。(李慧妍攝)

消委會測試15款兒童滑板車樣本,當中包括4款兩輪及11款三輪滑板車,全部購自百貨公司、玩具店及滑板車店,售價由198元至850元。測試參考歐洲玩具安全標準EN71-Part 1進行,評估樣本的機械和安全表現。根據標準要求,車輪與車身之間的間隙尺寸不應在5至12毫米之間,防止小童手指不慎置入而被夾傷。

車輪與車身間隙尺寸在5至12毫米內有風險

消委會發現,有5個測試樣本的間隙尺寸不符標準,當中包括「Y-Volution」Y Glider XL、「Mesuca」Marvel Spider-Sense Spiderman 3 Wheel Scooter、「Fei Yue」極限王子兒童滑板車、「Mesuca」Disney Frozen Multi-Function Scooter及「Razor」A2 Kick Scooter,間隙尺寸均介乎5至12毫米,消委會認為5款的結構有待改善。

手柄負重5分鐘竟斷裂

測試又發現,5款測試樣本的手柄管或踏板強度有待改善。根據測試標準要求,手柄兩端需各掛上50千克的重量,並維持5分鐘,不能倒塌或斷裂,用作鎖定手柄管摺合的裝置亦不能損壞。測試結果顯示,「Fei Yue」極限王子兒童滑板車及「Mesuca」Disney Frozen Multi-Function Scooter經過5分鐘測試後,手柄管出現斷裂或移位,而「ScooTer」SSWT-929的手柄鎖定裝置則損壞。

在多環芳香烴(PAHs)檢測方面,測試發現皮膚在長時間接觸手柄的情況下,14個樣本的手柄物料中檢出不同程度的PAHs總量。消委會表示,兒童在抓緊滑板車手柄握把時,有機會經皮膚接觸甚至吸收PAHs,有機會引起刺激反應,個別較容易過敏的人士可能會出現皮膚炎。

有皮膚科醫生建議,若兒童雙手有傷口,有機會增加皮膚吸收PAHs的程度,應暫時避免讓小童使用相關滑板車。另一方面,他建議小童在使用滑板車後,應儘快使用溫和肥皂或洗手液清洗,減低攝入PAHs的機會。

避免斜路上玩滑板車

消委會表示,兒童使用滑板車時,應穿適當保護衣物,包括頭盔、護肘、護膝、運動鞋等,穿上長袖衣物則可避免摔倒時擦傷;另一方面,消委會又強調滑板車的煞車制並非供下坡使用,因此不應在斜路上使用滑板車。

切勿在馬路、濕滑或不平坦路上使用
避免在人多地方使用滑板車
不應在斜路上使用
應穿適當保護衣物,包括頭盔、護肘、護膝、運動鞋、長袖衣物等
失去平衡時應立即跳離
家長應時刻看管小童
使用滑板車後應立即洗手
資料來源:消委會《選擇》月刊

海關指,早前在多區巡查,試購十款滑板車作安全測試,經政府化驗所進行測試後,發現其中六款滑板車未能符合國際標準ISO 8124及歐洲標準BS EN 71的規定,可能引致騎乘者夾手及摔倒,塑料包裝袋亦有引致窒息的風險。海關已向有關零售店鋪及分銷商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他們繼續供應該等滑板車。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進口、製造或供應本地使用的玩具,須符合指定的安全標準,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和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市民如有懷疑不安全玩具或兒童產品的資料,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