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發展案】13位判囚者12人提上訴 招顯聰缺席出庭被通緝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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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新界東北的13位被告,由社會服務令改判囚8至13個月,12人已提出上訴。(資料圖片)

13名反東北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案,律政司不滿各人被判社服令刑罰過輕,申請刑期覆核。繼昨日其中8人正式提出上訴,黃浩銘等另外4人亦決定上訴至終審法院。目前只有招顯聰未提交上訴申請,他早前因缺席聆訊,法庭已頒下通緝令。

律政司昨(周二)確認,已收到黃浩銘、朱偉聰、周豁然及陳白山的通知,4人希望上訴庭證明有關案件的決定,涉及重大而有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

律政司昨日亦收到本案其餘8名被告,包括梁曉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何潔泓、嚴敏華、郭耀昌及黃根源的上訴動議通知書。

案件編號: CAAR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