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無辜成諮詢人被47間財仔追債 私隱署接3同類查詢1投訴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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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報道指,有市民在不知情下,懷疑個人資料被他人盜用申請貸款,並成為貸款諮詢人,先後被47間財務公司催促代貸款人還款。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就此向政府質詢,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書面回覆指,個人資料私隱員公署未接到該名事主查詢及投訴 ,惟今年7月至9月間收到3宗類同的查詢,並於上月收到1宗投訴,正在跟進。

當局指市民如懷疑個人資料被盜用,可向警方求助。(資料圖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指,牌照法庭自去年12月起,要求所有放債人牌在收取個人資料時,須採取措施確保不成為任何不合法披露個人資料事件的參與者,例如放債人若要使用由其他人提供的個人資料作放債用途,放債人必須要求資料提供者書面確認提供該等他人個人資料並無違反《私隱條例》。

放債人條件或推更嚴格規定

當局正檢討額外放債人牌照條件的成效,為進一步加強對個人私隱的保障,將會考慮推行更嚴格的規定的需要。

至於報道提及的市民被47間財務公司追債的情況,當局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並未接獲該事主的投訴或查詢個案。而根據公署記錄,今年7至9月間收到3宗有關未經同意下使用其個人資料作貸款諮詢人的電話查詢, 職員回應後當事人並未要求跟進;另外,上月份接獲一宗同類投訴。

市民如有懷疑個人資料遭人盜用作貸款諮詢人用途,或有人涉嫌違反放債人牌照條件, 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