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控方指技術員為取悅老闆 走捷徑培養細胞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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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集團醫療事故釀成一死兩傷殘案,控方今(16日)繼續陳詞指,在DR集團宣佈推出CIK療程銷售這刻,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APSC)主管、次被告陳冠忠,仍未掌握培養CIK細胞的技術,但為取悅老闆周向榮,走捷徑方式培養細胞,而周為了在巿場上「飲頭啖湯」,在沒有迫切性下仍決定推出CIK療程。

三名被告(由左至右):周向榮、陳冠忠及麥允齡。(資料圖片)

控方資深大律師梁偉文在第二日陳詞指,DR集團在參觀完廣州軍區總醫院後即晚,在2012年2月8日晚上8 時半決定向顧客推出CIK療程,但證供顯示次被告陳冠忠當時仍未掌握CIK細胞培養技術,連培養CIK細胞的培養液都不知,集團更要指派荃灣實驗室的主管鄧銘權,在3月13日上廣州研究CIK細胞的培養方法。

培養細需多年訓練

可是集團卻在2月14日已銷售第一張CIK療程的單,2月28日安排兩名員工接受抽血,3月19日接受回輸,同時3月28日便有第一位顧客接受抽血,但因細胞數量不足而除消血產品回輸,直至4月20日才有首位客人接受CIK血製品的回輸,不過次被告陳冠忠直至4月21日才取得CIK療程的臨床實驗計劃表。

控方指,細胞培養需要經多年訓練,但陳只有一個生物醫學及生物化學的碩士學位,不難想像陳在培養CIK細胞的困境,但陳即時準備不足,不惜走捷徑去取悅老闆,向周推薦這療程可抗衰老,更可為集團帶來財源,陳的月薪由2萬增至4.5萬元。不過無論如何,以陳過去培養桿細胞及在APSC工作經驗,控方相信,陳一定知道產品一旦被細菌污染,會帶來致命的嚴重後果。

指首被告為想「飲頭啖湯」

控方又強調,CIK療程根本無任何迫切性需要推出,但周向榮為了在巿場上「飲頭啖湯」,仍決定推出CIK療程,而且周向榮在案中須肩負實驗室人員的專業資格。

控方又補充,雖然控方證人說過,文獻顯示CIK療程出現不良反應結果低,但所指在合資格、安全地方出現的效果,若以這個結論引申CIK療程是安全,這未免太「太天真」。控方下周一繼續陳辭。

三名被告包括DR集團負責人周向榮、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技術員陳冠忠、受聘於DR集團的女醫生麥允齡,各否認一項誤殺罪名。

案件編號: HCCC 43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