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教練涉非禮12歲女學員 事主稱打波被壓胸 終覺忍無可忍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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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乒乓球教練教球時涉藉詞12歲女學員姿勢不對,從後拍臀及摸胸,被控一猥褻侵犯,案件今(7日)在東區法院否認控罪,受害女學員供稱,她跟被告打波時,被告曾有3至4次捉住她的手,教她打波,期間她感到被告緊貼她背後,當時她覺尚能接受。惟到第9次上堂時,遭被告壓胸和連續拍臀,她終覺不可接受。被告卻稱他當時只是教女童彎腰,極其量只是推她背部,並強調會避免跟同學員身體接觸。裁判官把案押後明天(8日)裁決。

被告林承勳否認非禮女學員,案件在東區法院審理。(許家希攝)

被告林承勳(38歲)被控於去年12月10日於香港仔石排灣邨一家社會服務中心教乒乓球時非禮12歲女童X。

覺被告用手壓她胸部

女童庭上供稱,全期期數有10堂,在頭8次課堂時,她已覺被告會緊貼她背後,惟至第9次上堂時,被告又在她身後教波,期間用手壓她胸部,她擰頭表示不喜歡時,被告即鬆開他,隨後又用左手拍她臀部,叫她彎腰。女童稱事發後全身不舒服。

女童又指,事後教練叫她坐一旁看他教波,但她不肯,被告就扯她的馬尾,其後女童向母親哭訴,母親當夜帶她報警。

被告指只是推背助女童彎腰

庭上播放早前被告與警方所作的會面錄影,被告稱他教波有7至8年,以前亦有教過女童,一直相安無事。他指當時教導女童正手攻球,但她一直沒有學懂,又不懂得彎腰,故用手推她背,又用自己的右手捉住她的右手,左手幫她開波。他稱自己沒有壓胸及拍臀,極其量只是推她背幫她彎腰,他又示範當時姿勢,指自己當時雙腿微張,彎下身,指自己高約157cm,不彎身,下體便有可能碰到女童。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

辯方律師亦就女童母親的口供提出質疑,指她的口供中並沒有提及女童被壓胸,質疑女童是否有將案情誇大。

裁判官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出庭自辯,裁判官把案押後至明天(8日)裁決。

案件編號:ESCC25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