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交通意外死亡人數反彈創三年新高 逾半死者為長者

撰文:甄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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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今日(8日)起展開為期5日的行人道路安全行動,希望減少涉及行人的交通意外。根據警方數字,近年行人在交通意外中致命傷亡的人數有上升趨勢,而今年的數字中更是有52.7%以上死者是65歲以上長者。

警方2016年檢控逾2.1萬行人 涉款4200萬

按照警方統計,今年首10個月有2,650名行人於交通意外中傷亡,而死亡人數則有55人,當中有29人是65歲以上的長者,佔整體數字52.7%。翻查過去幾年的交通意外傷亡數字,可見在意外中致命的人數有所上升,由2014年全年有63人,升至去年有84人喪命,大幅上升近三成。

同期警方檢控數字亦穩步上揚,2014年行人觸犯交通違例事項而被檢控有20,015人次,去年就升至21,398人次,上升6.9%。如以每項檢控罰款計算,粗略估算涉款高達4200萬元。

行人常違反的規則包括不遵守交通燈號、不使用在其15米範圍內的行人過路設施橫過馬路,及攀越路邊圍欄或穿過中央分道帶進入車路等。上述行為除了可能危害自己的安全,亦可能被警方檢控。

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3(6)條規定,行人須在過路處遵從交通燈指示,《條例》第61(2)條訂明,任何違反者可被處罰2,000元。《條例》48條亦指出,行人如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安全,可被罰款500元。

行人亂過馬路,最高可被罰2000元。(資料圖片/林若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