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超支】港府確認要揹23.6億 連合營公司貸款料達50億

撰文:潘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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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因建設成本上升,主橋超支約100億元人民幣。本港運輸及房屋局今晚(13日)回應稱,港方需承擔的金額,預計為約20億元人民幣(23.59億元港幣),但最終確實金額及相關安排,會於確立後向立法會匯報,並尋求立法會增撥所需款項。
若連同三地政府成立的大橋管理局所需額外貸款,港方需間接再承擔27.13億元,即合共 50.7億元。
澳門建設發展辦公室昨日(12日)也表示,根據三地的協議,三地政府有責任按照出資比例對當中的46.88億元人民幣作出攤分,以澳門佔比例12.59%計算,即需承擔5.9億元人民幣(即約 7.16億澳門元)。

港珠澳大橋主橋超支約100億元人民幣。(資料圖片)

國務院新批主橋超支近100億人民幣

運房局指出,國家交通運輸部2010年3月批准港珠澳大橋主橋工程項目的批覆概算為約381.18億元人民幣。項目自動工以來,受外海建設條件複雜、施工技術難度大、人工與材料價格上漲、設計與施工方案調整等因素影響,造成建設成本增加,因此主橋項目的承建商向大橋管理局提出概算調整的申請。大橋管理局完成審查承建商提供的概算調整申請資料,上報國務院,最新批覆概算為480.68億元人民幣,即主橋超支約99.5億元人民幣(117.35億港幣)。

局方稱,港珠澳大橋主橋立項時,三方同意所需的建造費用由三地共同承擔及由港珠澳大橋管理局向銀行借貸。預計主橋超支所引致的額外資本金需求將按上述立項時所訂定的原則處理,亦即部分由三地共同承擔,而其餘部分由港珠澳大橋管理局向銀行借貸。

港方按出資43%承擔超支金額

因應上述國家交通運輸部的最新批覆概算,運房局預計三地需要承擔的資本金部分為約46億元人民幣(54.25億港幣)。港方按出資約43%計算,需承擔的金額則預計為約20億元人民幣(23.6億港幣),需尋求立法會增撥所需款項。

港府需為港珠澳大橋超支,預計直接及間接需負擔50.7億元。

承擔三地合營公司額外融資港幣27億

不過,根據粵港澳三地政府當年為大橋主橋建造費的融資安排,港珠澳大橋管理局由三方政府共同成立,再向市場借貸。這次超支餘下的53.5億元人民幣(63.1億港幣),如也依港府佔43%計算,即港方也間接背上另外23億元人民幣貸款(27.13億港幣)。

換言之,港府需為大橋超支而直接及間接承擔的金額,分別為港幣23.6億元及27.13億元,合共 50.7億元。

澳門建設辦表示,大橋工程合同價為381.18億元人民幣,其中三地政府共同承擔的金額為157.3億元人民幣,其餘的建設費則透過貸款進行融資,按三地出資分攤比例澳門佔12.59%,即19.8億元人民幣。 現時大橋主橋超支 103.5億人民幣,根據協議三地政府將按比例攤分當中的 46.88億人民幣,以澳門佔 12.59%的比例計算,即需承擔 5.9億人民幣。計及大橋合同造價澳門一方出資的19.8億人民幣,澳門政府共需直接承擔港珠澳大橋25.7億元人民幣的建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