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聘媒體主任幫黃錦星玩FB、IG 月薪逾三萬元
環境局吉祥物「大嘥鬼」形象深入民心。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亦不甘風頭被搶,現正招聘媒體主任,為其社交平台提供內容。申請人需具備三年在具規模的機構負責設計、媒體或新聞方面的相關全職工作經驗,月薪逾三萬元。
環境局媒體主任負責分析社交媒體平台,如Facebook, Instagram, YouTube等平台所反映的民情,決定供環境局局長社交媒體平台使用的內容、設計社交媒體平台的圖像內容、為社交媒體平台帖文製作視像及拍照、就本地及海外使用社交媒體的做法和任何指示下的項目範疇進行研究,及協助進行與環境局社交媒體平台相關的宣傳活動。
媒體主任月薪為31,855元,非學位持有人的月薪則為28,865元。申請人需持有香港的大學所頒發的學士學位,或香港專上院校頒發的設計或有關科目的經評審副學士學位/高級文憑。此外,於取得有關學歷後,最少具備三年在具規模的機構負責設計/媒體/新聞方面的相關全職工作經驗。
申請人需具備以下技能:
熟悉社交媒體管理及研究工具和網上資源如Social Mention、Social Baker、Facebook Insight及投票工具熟悉製作及設計社交媒體帖文內容及熟練應用軟件(包括MS Word)熟悉攝影、圖像設計及影片編輯軟件,例如Photoshop、Illustrator、Adobe Premiere、After Effects等具備作商業用途的社交媒體帳戶/專頁的運作
申請人亦需對環境可持續發展有濃厚興趣及對環境政策有相當認識。如有意申請成為媒體主任,需於提交4份申請人的創意製作草稿,以展示其在製作及設計社交媒體平台內容方面具備卓越才能。申請人需提供環境局局長Instagram、Facebook專頁使用的帖文草稿連同照片各一份,和供環境局局長Instagram、Facebook專頁使用的帖文草稿連同不多於30秒的影片各一份。
獲錄用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期兩年。截止申請日期為本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