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往泰國旅行 留700元給11歲子照顧自己 父母認虐兒判感化1年

撰文:梁芷君
出版:更新:

學校社工見11歲男生2天沒有上學,因擔心男童而進行家訪,惟發現男生被獨留在家,之後揭發男生父母正在泰國布吉旅遊,臨行前放下700元予男生使用,男生因感不適,故不想上學。父母返港後翌日被捕,二人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虐待或忽略罪,今(19日)被判感化12個月。

中年父母外遊獨留11歲子在家,在觀塘法院被判感化一年。(資料圖片)

官稱慶幸男童無受傷

涉案父母分別為50及36歲,父親報稱任職售貨員,母親則無業。辯方求情時指,本案為單一疏忽事件,兩被告雖然到泰國旅遊,但期間與男童保持聯絡,並確保男童安全,兩人已知錯及深感抱歉,重犯機會低。律師又指,女被告有濫藥習慣,但她願意參加參加戒毒計劃,並獲丈夫支持。

裁判官指,慶幸本案未有令男童受傷,亦沒有招至更嚴重事件,但本案情況確實不理想,又寄語女被告要遠離毒品,希望她會自願戒毒,最終判處兩人各感化12個月。

男童無上學遭社工揭發事件

案情指,11歲的受害男童與父母同住觀塘區一個公屋單位。男生今年10月16日起沒上學兩天,校方又沒收到家長通知,學校社工遂家訪,發現男生被獨留在家。男生指父母10月14至18日到泰國旅行,放下700元便離開。

男生被送院檢查後證實沒有受傷,其父母10月19日被捕,警誡下二人承認因疏忽而犯案。

案件編號:KTCC246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