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籲勿否定人大兩檢《決定》 李慧琼:形同否定一國兩制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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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高鐵西九站「一地兩檢」的最後一個政治關卡,本地立法如箭在弦,預料最遲在二月提交立法會審議,屆時圍繞法律理據的爭拗將更白熱化。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中央選擇以人大常委會頒布《決定》形式敲定一地兩檢,相信已評估過這是最為穩妥的法理依據,民主派提司法覆核料難獲法庭接納。她又說,人大常委會具憲制權力,否定人大常委會這些權力,某程度等如否定一國兩制,籲港人勿「自欺欺人」。
另外,作為推動一地兩檢立法的關鍵人物,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捲入僭建風波,李慧琼建議對方參考「馬時亨」式道歉,指馬時亨當年就任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不久,因公務失誤而鞠躬道歉,當能展示足夠誠意,並在工作表現出色,最後亦可扭轉劣勢,卸任時成為民望最高之一的問責局長。

《人民日報》文章點名指香港現時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制度「還需完善」。(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一地兩檢爭議之一,在於人大是否「說了算」,大律師公會早前發聲明,批評一地兩檢的決定欠缺法理基礎,形容乃香港回歸後,落實《基本法》的「最大倒退」,嚴重衝擊一國兩制的實施和法治精神。

李慧琼反駁指,一國兩制是活的概念,認同要跟《基本法》條文,但不能只以普通法解釋,她強調要認同人大常委有憲制權力,否則形同否定一國兩制:「畢竟人大常委會在憲制上,有其立法權、監督權和解釋權,如果我們否定人大常委會這些權力,某程度是實質否定一國兩制。」她又指,如香港人不看人大憲制上的地位,就是「自欺欺人」,並相信人大今次以頒布《決定》方式處理是法律上最穩妥的方式。

有批評指,人大沒有引用單一《基本法》條文作法理基礎,令人難以信服。李慧琼就歸咎於引用單一條文存在難度:「如果是這麼簡單,便早已處理好,(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都承認,高鐵一地兩檢是當年起草《基本法》時沒有想到的新事物,所以不是這麼簡單,單單用一條(條文)。」她又指,如果能夠清晰找一項條文,便不需要「拗咁耐」。

李慧琼相信鄭若驊能夠吸取教訓,並為對方獻計,建議參考前局長馬時亨的經驗。(盧翊銘攝)

「一地兩檢」三步走剩下最後一步,即由香港本地立法,這一步能否順利抵達,關鍵可說在於政府,偏偏新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甫履新就捲入僭建風波。

作為建制派的領袖之一,李慧琼相信鄭若驊已吸取教訓,並為對方獻計,建議參考馬時亨的經驗,指馬2002年在「仙股」股災上,向公眾90度鞠躬道歉:「我認為當時市民感受到馬局長的誠意,及後他用工作說明他的能力,都爭取到市民的支持。」她覺得鄭若驊不一定要採用相同形式,但重點在於需顯示出對處理事情的誠意。

被問及會否響應民主派議員的建議,傳召鄭若驊到立法會解畫,甚至提出不信任動議,李慧琼回應指暫時仍未看到有需要這樣做,指事件發生至今僅幾天,大家應給予鄭若驊多點時間處理,強調不要完全忽略鄭若驊的法律界地位和經驗。

馬時亨剛加入董建華管治班子時,曾因仙股事件向市民道歉。(資料圖片/吳鍾坤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