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處去年提出158宗檢控 重點打擊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旅館 

撰文:羅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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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今日(26日)宣布,轄下的牌照事務處將於農曆新年期間加強執法,打擊及取締無牌旅館,而去年進行了1.4萬次巡查及提出158宗檢控,而牌照處在聖誕及新年假期期間巡查逾300個處所,當中有七個涉嫌無牌經營旅館,亦會針對打擊透過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旅館。

牌照處於聖誕及新年期間加強執法,圖為牌照處人員於其中一個處所內進行調查及搜集證據。(政府新聞處)

牌照處表示,在聖誕及新年假期前後的一個月已巡查全港各區329個處所,當中有七個涉嫌無牌經營旅館,而在農曆新年期間會再次進行嚴厲打擊無牌旅館行動,進行「放蛇」及突擊巡查,並展開大規模跨部門聯合行動。

牌照處於去年針對懷疑無牌旅館進行了1.4萬次巡查及提出158宗檢控,被法庭定罪的個案有129宗。

經由互聯網或流動手機應用程式出租無牌旅館的情況有上升趨勢,牌照處表示,會重點打擊透過網上平台出租的無牌旅館,於去年十二月在目標屋苑和住宅大廈內張貼告示,提醒旅客樓宇內並無持牌旅館,又呼籲旅客及市民向牌照處提供懷疑無牌經營旅館的資料。

民政總署發言人表示,無牌旅館具潛在的樓宇及消防安全風險,對入住人士和公眾的安全構成威脅,一旦發生意外,個人的生命和財產可能不獲保險保障;至於無牌經營旅館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及留有案底,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天另處罰款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