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稱非因政治聯繫裁定提名無效 海外機構不掌握港憲制地位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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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早(30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再回應有立法會補選參選人不獲確認資格的問題,她說非常重視市民選舉及被選權,但該些權利要依法享有,而參選立法會必須導守《立法會條例》,條例要求參候選人要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104條釋法亦已清楚說明這不僅是宣誓內容,亦是參選要求。林鄭月娥再次強調,選舉主任並非基於參選人的政治聯繫而不讓他們參加選舉,又指若某種政治意識形態是鼓吹港獨及地方自治,便是有事實根據,亦不符合法律要求。

本擬出戰港島區立法會補選的香港眾志周庭(右),被裁定選舉提名無效,民主派遂發起「香港人要PlanA集會」;姚松炎(左)則成功入閘成為候選人。 (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林鄭月娥表示, 她上周六由瑞士返抵香港時,已馬上表達政府立場,指出當局重視市民的參選和被選舉權,但指出該些權力需要依法進行,又強調選舉主任並非單純基於某一參選人的政治聯繫而裁定其提名無效,而是基於事實根據及法律要求,反問特區政府怎會以政治聯繫,而不讓某些人參加選舉,稱「不少參選人都有政治聯繫,在立法會亦是與不同政黨的人打交道」。

被問到是否應該給予被裁定提名無效的香港眾志周庭解釋,林鄭月娥稱這並非是否給予機會的問題,強調取消資格是有事實根據,相關人士亦在提名表格列明有關資料讓公眾參閱。她指出,不獲參選資格可以提出選舉呈請或其他司法程序處理。

林鄭月約強調,並非像海外機構所言因為政治聯繫而剝奪市民的參選權。(梁鵬威攝)

香港法律界選委及歐盟對選舉主任因周庭的其政治聯繫而決定其參選港島區補選的提名無效的批評,會否影響香港的聲譽,林鄭月娥指出不少海外機構及政客對香港的憲制地位未完全掌握,她上任行政長官後已外訪6次,她未來會繼續向國際傳媒作解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