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稿】幸福該如何拿取?論中西哲學於幸福之觀點
文:蘇杜拉格斯
最近某藥廠舉行一名為「幸福多拿」的活動。此活動名字除了將「多拿」和「Dollar」二字與幸福緊扣之外,同時亦是一個很好的哲學命題:究竟我們作為「個人」(Indiviual),應該如何獲取「幸福」?要獲取幸福,是否一定要「多拿」?
首先,我們該了解「幸福」的定義。本文欲為「個人幸福」立論,故其他如「群體幸福」或「政體幸福」均非為思考方向。「個人幸福」的哲學思索,可追溯至古希臘大哲學家亞里斯多德。他認為幸福的人生為「Eudaimonia」(古希臘語,德文譯作「Glückseligkeit」,可解作「至福」),在這人生中,一切是順遂的,因為該人已達到其終極的追求目標。
但到這裡會出現一個思考陷阱:很多人追求金錢,最後亦獲得大量金錢,看似一切順遂,但仍感覺不到幸福。究竟幸福意義何在?
這裏我們必須留意,成功人生並不等如達至終極目標。在這裏各位讀者可以作個思考:假設你想變得很有錢。為何你要成為有錢人呢?因為想找到更好的對象;為何要有好對象呢?因為想有愛情;為何要愛情呢?以上問題答案因人而異,但只要一直自問至最深處,你會發現答案是:「因為我想要幸福」。所以所謂的「成功人生」只是幸福之路的中途站,是為了達至「至福」的「工具」而已。
既然「成功人生」能達至「至福」,只要我將「成功」的機會最大化,是否等於我一定能獲得幸福?這與穆勒的功利主義不謀而合。功利主義亦可理解為最大幸福主義,而獲利就是最大幸福。基於這思考基礎,要「幸福」,的確要「多拿」,而且要將所拿的最大化。而這思維亦是現實中大多數人的想法,結果變得貪得無厭,而貧者愈貧,富者愈富。
若要「幸福」就必須「多拿」,在物質有限的現實中,一個人幸福豈不必然要建基於另一人的不幸?要避免以上情況,就要為達至「至福」尋找另一個工具。要獲取幸福,並不一定要「多拿」;幸福,可以是「多給」的。
我們可以著眼於東方哲學之中。儒家思想甚少提及幸福,《論語》中甚至連一個「福」字都沒有,反而用一「樂」字取之:「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矣。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簡單解釋是:鹹魚白菜也可以好好味,但要我不義而富的話,不了。
「樂」為主觀感受,與客觀的外在環境大相逕庭,這就為「至福」打開了新的思考方向:只要滿足了仁義,物質的生活條件就不再是幸福的唯一方法;合乎道德的生活能產生快樂的感覺,從而令你覺得幸福。有如深水埗明哥日日派飯,透過不斷為人付出,就算物質生活不豐富,因為滿足了仁義,你的生活一樣可以很幸福。
當然現實不如哲學世界般美好,人當然要為生活「多拿」一點;但到你生活過得滿足時,找些機會為人付出,那種滿足感,可能比戶口中那幾個零來的更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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