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擬增1.38億推小學「一校一社工」 社總憂削走輔導員

撰文:鄧穎琳 胡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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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今日(28日)公布,2018/19年度教育整體開支預算為1,137億元,佔政府開支預算約兩成,比2017/18年度修訂預算增28.4%;經常性開支預算為846億元,比2017/18年度修訂預算增加5.6%。
教育的經常性開支有不少新措施,包括政府擬於2018/19學年起增加公營小學資源,每年撥款約1.38億元,加強及優化社工及輔導服務,以達至「一校一社工」的目標。消息人士指,希望學校可靈活運用津貼選擇合適校本情況的輔導服務,故未有為全面落實「一校一社工」設定具體時間表,亦不會一刀切要求學校符合「一校一社工」。

教協與社總均認為政府需於小學設一校一社工、一輔導教師,並增撥資源予社工督導工作,防止類似臨臨事件的虐兒慘劇。(資料圖片)

近來發生的虐兒及兒童輕生個案,引起社會關注兒童的輔導支援情況,不少聲音建議小學及幼稚園落實「一校一社工」。港府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中公布,擬在2018/19學年新增1.38億元經常開支,讓公營小學加強及優化社工及輔導服務,以及改善特殊學校的學校社工編制,期望最終達至「一校一社工」。

現時,大多官立或資助小學每學年會按班級數目獲發「學生輔導服務津貼」,讓學校購買學生輔導服務或聘用學生輔導人員。據了解,本港現約有100間學校聘用學生輔導教師,近300間學校正外購社工服務、設有「一校一社工」。

學校可按校情自決 聘請註冊社工或繼續聘輔導教師

而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新建議下小學可按校情,自選合適方案,包括:

第一:外購駐校社工服務

例如現時開24班的學校,每學年只獲約71萬元,新建議下將增至約90萬元,並可獲「監督費(supervision fee)」,以監督社工、讓社工可向更專業的業內人士尋求指導,估計一位「監督員」會負責跟進8至10個社工。而此方案下,學校須聘請持有學士學位的社工,若現有社工並未持有學位,料可獲過渡性安排,惟有關安排不適用於新合約或續約。

第二:學校直接聘請一位持有學位的註冊社工

社工薪金將實報實銷,學校另會獲發「監督費」;而選擇第一或第二個方案的學校,需「騰空」原有的學生輔導教師資源。

第三:學校可維持現有做法、繼續聘請學生輔導教師

學校亦可選擇繼續聘用學生輔導教師,惟此類學校只獲局方下調申請班數門檻後的額外津貼,而不會獲發「監督費」。

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批評,新方案未有為學校增撥人手,只是撥錢全面取替現有輔導專業人員為社工,以及提高現職社工資歷為學士學位,質疑能否改善小學輔導服務。 (資料圖片)

至於為何未有一刀切或為全面落實「一校一社工」定下時間表?消息人士解釋,是希望讓學校自選合適模式,「不宜鐵板一塊,不希望有長官意志。」

社總總幹事許麗明:無加到人手 只係撥錢取替部份現有輔導人員

雖然​政府消息人士稱,新建議下細校獲得的資源較現時為佳,「如果細校本身只獲0.5個學生輔導教師津貼,建議下可請到1個社工。」而設有輔導團隊或一直聘用學生輔導教師的學校,亦可按校情繼續做法。

但曾任小學校駐校社工、有十幾年前線教師經驗的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總幹事許麗明認為,今次撥款或鼓勵學校全面以社工取替現有輔導專業人員,非常擔心新方案會令部分現職社工面臨失業,「無加資源加強學生輔導服務,建立安全網,仲要危害兩種同事,包括副學位的社工,以及輔導人員,意味他們會無工做。」

她指出,不少學校已聘約1位學生輔導人員,而現職輔導員已在學校與師生建立關係,並跟進有需要個案;而政府要求聘請學歷高的社工,但未提及經驗要求,她直言對能否改善輔導服務有疑問,促請政府應在學校現有資源上,再提供津貼額外聘請一位社工。她舉例指,「特別是自閉症學生,若沒有了一直跟進的社工,對他們有好大打擊。」她又認為,撥款應由教育局改為勞福局負責,以保障社工的專業自主。

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一項調查發現,父母雙方的合作度強,有助提升子女的社交能力。(資料圖片)

另外,按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政府將會透過獎券基金撥款約5.04億元,推出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分階段為全港760間資助幼兒中心、幼稚園及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共約15萬名學童及家庭提供社工服務。據了解,計劃將於2018/19學年推出,不過落實細節,例如每一位社工對學校的比例,以及聘用的職位等均未有提及。

社總代表、有11年幼稚園社工及督導經驗的林惠芬表示,質疑計劃撥款金額能否足以聘請具經驗及持學位的社工主任,或有意壓價。(資料圖片)

幼稚園社工及督導質疑金額細 或未能請社工主任

社總代表、有11年幼稚園社工及督導經驗的林惠芬質疑,計劃撥款金額未必足夠聘請具經驗及持學位的社工主任,批評政府有意壓價。她解釋,若以「兩校一社工」推算,聘請具十年經驗、持學士學位的助理社會工作主任(ASWO),政府一年需撥款約3億元;若只聘請只有5至6年經驗、持文憑資歷的社會工作助理(SWA),一年只需1.6億元,貼近政府現有的撥款金額。

她認為,駐校社工崗位需應對學校、醫生、警察等不同持份者,亦要為個案撰寫報告,而SWA一般只是協助跟進個案及舉辦活動,未必能勝任該職位,認為政府有必要解釋計劃的細節。她又促請政府在3年計劃過後,為幼稚園設立「兩校一社工」,以改善幼稚園的社工服務。

政府應加設幼稚園社工指引

大埔浸信會社會服務處助理社會服務協調主任孫美琦則形容,試驗計劃是「有好過無」,為設立幼稚園駐校社工走出第一步。但她指出,目前幼稚園未如小學般制定社工指引,確立社工角色、服務範疇、行政及財務安排等,建議政府新增指引。她又指,現時院校的社工學系並未針對幼兒教育,期望政府推出相關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