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就周庭被DQ提覆核遭拒 官稱周也可提呈請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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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覆核王」郭卓堅上月底入稟高院,就香港眾志常委周庭被取消參選資格的決定申請司法覆核。他指,港島選舉主任鄧如欣,曾於2016年立法會選舉中,確認周庭黨友羅冠聰的參選資格,惟現在卻「DQ」周庭,他指有關決定屬行政失當。法官今(28日)午頒下判辭指,補選在即,如批出許可,將對補選造成嚴重傷害,而且被DQ的主角周庭亦可在選舉後提出是次申請,故駁回郭的申請。

郭卓堅今親自到庭取判辭。(梁芷君攝)

擔心批出認可影響補選

法官周家明在判辭指,郭卓堅既非補選候選人,亦非港島選民,故沒權挑戰選舉主任的決定;加上補選將於下月11日舉行,如現時批出許可,將對補選造成嚴重傷害。法官又指,事件主角周庭亦可在補選結束時,提出選舉呈請。

郭指選舉主任曾准羅冠聰參選

郭早前在入稟狀指,鄧如欣在前年立法會選舉確認周庭黨友羅冠聰參選資格的決定,但今次卻不准周庭參選。郭質疑若批准羅參選的決定屬錯誤的話,則鄧上次已違反就職時宣誓擁護《基本法》的要求。周官指,針對羅冠聰參選資格一事已失去追討時效,故判郭敗訴。

案件編號:HCAL 13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