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森路透男經理 批逾1900萬工程予父公司未申報 裁欺詐罪成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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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通訊社湯森路透(Thomson Reuters)香港辦事處的一名前設備男經理,被指於2007至2014年間,沒有向公司申報下,將共值逾1900萬元的採購及工程批予其父名下公司,從中獲利1300多萬元。前經理否認2項欺詐罪,早前在區域法院經審訊後,今(26日)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3月28日判刑。

被告林詠安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欺詐罪成。(資料圖片)

法官在判辭指,39歲被告林詠安,案發時為湯森職員,但他未有向湯森申報他或其父在Skytech Engineering Co.(Skytech)的關係。法官認為被告違反員工行為守則,存心隱瞞利益衝突,令湯森不知情下與Skytech交易,湯森亦因被告的欺詐而蒙受不利,故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父親公司獲批逾千萬生意

案情指,被告負責湯森各辦事處的設備保養及採購事宜,並有權批出30萬美元以下的工程項目及營運開支。被告父親的Skytech則獲列為湯森的認可供應商名單。

案發期間,Skytech得逾千萬元生意,控方指被告有計劃地犯案,以其父為幌子成立公司,隱瞞湯森而向Skytech批出生意。

案件編號:DCCC98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