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鈕魯詩樓UG層爆僭建 由停車場改成辦公室 屋宇署擬發清拆令

撰文:胡家欣
出版:更新:

港大都有僭建。在校長辦公室所在的鈕魯詩樓,UG層疑由原為停車場改建為多間辦公室。屋宇署接受查詢時,確認工程屬僭建,並將向港大發消拆令。港大指,已着手委聘認可人士檢視,並會按有關的專業意見和法例要求,有必要時作出改動。

港大鈕魯詩樓UG層爆出僭建問題,由原為停車場,改建為多間辦公室。(港大網頁)

港大鈕魯詩樓於1973年興建,目前UG層現時全層均改作辦公室,根據校方的火警疏散圖,劃出約14間,包括大學聯合招生處。而校長辦公室設於10樓。

屋宇署接受查詢時表示,UG層用作停車場,並無收到相關更改用途的申請,亦沒有資料顯示何時被改建。署方指,有關工程屬現行僭建物執法政策下須予以取締的類別,將發出清拆令,要求港大拆除有關僭建物。

港大回應指,鈕魯詩樓落成於上世紀七十年代,40多年來因應不同部門使用的需求進行裝修及保養工程。發言人指,已着手委聘認可人士檢視大樓的地下高層,並會按有關的專業意見和法例要求,有必要時作出改動,但未有提及於何時加建辦公室。

校方發言人表示,校園內各幢樓宇的落成日期不同,早年建成的樓宇,部份圖則檔案曾經流失,故大學在分期為校內各樓宇進行更新或維修工程時,均會重新審視建築現況及核對相關文件,確保符合現今建築物條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