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間NGO高層獲發巨額津貼變相加人工 工會斥濫用公帑 肥上瘦下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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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社福界非政府機構(NGO)管理層被揭發坐擁高薪及巨額津貼!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翻查社署資料發現,2016/17年度共有32間NGO高層獲現金津貼,合共788萬元,其中保良局兩名總幹事合共獲逾76萬津貼,位列全行之冠。此外工會又點名批評路德會社會服務處疑將行政總裁職位升級「自肥」,但待薄員工,亦發現有15間機構高層薪酬高於社署同等職級僱員。
工會批評社福機構涉濫用公帑款待高層,但對員工厚此薄彼、「肥上瘦下」,要求社署修例加強規管,並強制所有受資助機構公開高層薪酬資料。

工會質疑社福機構肥上瘦下,要求社署修例監管。(譚威權攝)

社福工會近月翻查資料發現,66間需公開高層薪酬的NGO中,共有近半機構高層除基本薪金外,另獲現金津貼,其中獲最多津貼的是保良局,兩名總幹事合共獲76.7萬元。

工會又關注整筆撥款衍生漏洞,由於機制下並無強制要求機構於報告中披露有關高層於薪級表所屬職級,故部分機構或未有申報,或以行政總裁等職銜填寫,令外間難以監察其與同等職級公務員的人工對照;在44間可參照的NGO中 ,發現15間機構高層薪酬優於社署同等職級員工,以協康會行政總裁為例,扣除公積金及非現金利益計算,共支年薪165萬元,相較社署同級計算,高出最少18萬元。

工會批社署監管不力

社署亦未向外公布NGO高層職級升遷標準,工會發現,於2016/17年度,路德會社會服務處由高級社會服務主任(SSWO),升級為總社會服務主任(CSWO),並於最近兩個年度累計加薪27.2萬元,工會理事長邱智恆質疑「升級」有合理化機構自肥之嫌,與此同時,工會又基於他們掌握的數據指,路德會前線員工薪酬遠低於社署標準,認為機構肥上瘦下,「自從改制後,前線工作量有增無減。但永遠只係高層加巨額人工,員工就低過標準。」

工會批評社署監管不力,以整筆撥款制彈性調撥資源之名,容許機構自行釐定員工薪酬條件,除基本人工外,亦可發放獎勵金或現金津貼,變相為高層自肥打開方便之門,要求社署檢討制度時,修改現行指引,規定社福機構員工薪酬開支不能優於政府同級公務員,並規定前線及管理層薪酬政策以劃一標準制定,以杜絕NGO肥上瘦下及同工不同酬漏洞。

工會又建議,社署需強制所有受資助的NGO披露公帑用於高層薪酬運用情況,以及硬性規定NGO列明高層所屬職級,加強公眾監察。

保良局:有嚴控行政管理支出  路德會:依循社署規定制定薪酬待遇

《香港01》已向社署查詢,正等待回覆。保良局回應指,有嚴控行政管理支出,社會服務部最高三層管理人員,在 2016/17 年度的薪酬總開支佔服務整體營運支出的 2.33%。而有關管理人員需負責管理162 個整筆撥款資助項目。 

至於2位總幹事薪酬方面,薪金一直維持於其晉升為最高層前的水平,而津貼則反映其晉升後職責、工作範圍及其考績評核。

路德會社會服務處回覆指,機構一直依循社署規定處理及檢視員工之薪酬待遇,並均由香港路德會社會服務委員會通過,機構最高3層人員薪酬條件自我評估報告,亦依社署指引作出公佈及披露,歡迎公眾人士查閱。

協康會則回覆,所有職級員工薪酬皆按其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而定,並已參考公務員及同類機構市場薪酬。2016/17年度,機構最高3層員工的薪酬開支為1560萬元,佔總開支約3.9%,除年薪外,並無房屋、現金或其他津貼。

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推行17年,一直遭社福界詬病。(社署官網截圖)

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推行17年 遭業界批評百病叢生

全港現有165間NGO獲整筆撥款資助,根據規定,每年獲資助1,000萬元或以上,或資助額佔營運收入至少50%的機構,每年需向社署提交《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2016/17年度共有67間NGO需上呈社署,另有一間未如期呈交。

社署自2001年起改用整筆撥款制度津助NGO,制度取代傳統的實報實銷,容許機構彈性運用資源,但一直遭批評百病叢生,當局現有工作小組進行檢討。

社署:機構須有妥善監管和問責的制度

社署回覆稱,收到機構報告後,會根據指引進行評估,就機構最高級三層人員的平均總薪酬與公務員相應職級比較。經評估後,大型受資助機構的第一層人員的總薪酬,相若於公務員的總社會工作主任或首席社會工作主任的薪酬、津貼及福利等總額。

社署又指,接受整筆撥款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在確保服務質素和符合規定的前提下,可按其人力資源政策及與員工簽定的合約,訂定員工的薪酬福利安排,包括基本薪酬及透過奬勵金及現金津貼等其他形式作為員工的待遇,這方面屬於機構自主的範疇。機構必須有清晰、公平、妥善監管和問責的制度,並應該讓員工知悉和了解機構的薪酬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