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涉摸傷風女病人腰案 辯方專家:被告或忙思考病情未知會病人

撰文:湯庸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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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傷風咳嗽的女病人看西醫稱遭摸腰,西醫被指非禮案,今日(1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被告未有出庭自辯,卻傳召家庭醫學專家作證人作供,指當日被告摸病人腰並不屬「親密檢驗」,惟他應在檢查前或後向病人解釋,但有可能醫生當時「個腦諗緊病情」並未為意。裁判官把案押後至4月23日裁決。

西醫伍大偉在九龍城法院否認非禮女病人。(湯庸皓攝)

辯方專家指摸腰非「親密檢驗」

中文大學公共衞生及基層醫療學院教授李大拔作辯方專家證人。李表示,根據醫生的專業守則所指,於檢查期間若醫生觸及病人的乳房、接近或直接接觸生殖器官以及肛門的位置,被視為「親密檢驗」;至於,其他部位則視乎當時的狀態及病情等。但他認為,摸腰這個動作並不是「親密檢驗」。

被告可能未為意才未向病人解釋

李亦表示,因為感冒經常會出現周身骨痛、酸軟的症狀,醫生診症時有機會同時進行聽診及觸診,而一般情況下聽診在此類是被默許的檢查。李提及,當醫生要檢查病人時,應盡量於事前告知病人、並向其解釋;即使在檢查前沒有交流,事後醫生亦需要告知病人的病情,但不排除被告當時在腦海裏思考着病人的病情,而沒有為意。

當被問到被告在X沒有向其指出有痛症出現的情況下,仍向事主X進行觸診是否合理時,李則表示,需要視乎個別的情況而定。

配藥員指被告是專業醫生

於被告伍大偉診所負責配藥工作的黃少英(譯音)供稱,她在被告診所工作約22年。她指被告已婚,並育子女。雖然黃沒有在案發時分上班,但她稱被告是一名專業醫生,不會非禮女病人,又指事發的診症室有一道經常開啓的側門,以用作醫生隨時呼叫職員入房作伴護工作。

指被告檢查事主腰不構成罪行

辯方於結案陳詞亦指,即使被告檢查X的腰是不需要,或不正確的醫學診症行為,但亦不應構成罪行,因為控方沒有足夠證據顯示當時被告的行為,不是以非禮的心態而作出該行為。

證人口供存疑 被告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於4月23日裁決時指,事主X在庭上所作證供,與她早前與警方所錄取的書面供詞存有分歧,例如她在庭上稱覺被「摸」,但在書面供詞卻形容是「捽」及「推」,而「推」亦可被視為觸診。

裁判官認為,事主與被告在過程中缺乏交流,事主可能主觀地認為被非禮,但也不能排除被告可能為「貪快」而未有作適當溝通,認為存在疑點,裁定被告非禮罪不成立。

被告伍大偉,62歲,被控一項非禮罪,指他於去年7月10日在慈雲山診所內非禮女事主X。

案件編號:KCCC 3939/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