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為何在囚人士自殺事件頻現 因「兇器」一直都在...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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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角收押所一名南韓籍謀殺案嫌疑犯,昨日(4月16日)被發現疑以床單勒頸自殺身亡。由於同類事件已屢次發生,外界自然會關注懲教署防止在囚人士自殺的措施。
懲教署在2011年曾就有關問題進行全面檢討,理論上目前已有頗為全面的防範制度,從監倉設計、加裝「天眼」、安排心理輔導等等都有,只不過其中一種極為常見的自殺方式:床單上吊,至今為止都未有確實的改善方法。
當然,部分自殺個案可能仍是防不勝防,如果要百分百監控在囚人士的一舉一動,又會有嚴重的私隱問題。不過保護在囚人士免於死亡,也是人權之一,署方如不想再有類似事件,就需要再進一步加強防範機制。

Kim Minho早上被發現用床單勒頸自殺亡。(蔡正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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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曾提6項防自殺建議 懲教署稱未必全部可行

2009年12月至2010年8月,赤柱監獄及白沙灣懲教在8個月內爆出5宗在囚人士以床單上吊自殺身亡的案件。2011年5月,死因庭裁定這些人全部都是死於自殺。當時研訊期間發現,懲教人員未有按時巡倉,警覺性不足,救護服務亦有延誤。

裁判官陳碧橋和陪審團經過商討後,對懲教署提出6項建議:(1) 突發事故發生後,需安排職員為緊急救護車輛開閘、(2) 更具體紀錄囚犯情況,辯識高危人士、(3) 加強前線職員訓練,提高警覺性、(4) 研究床單替代品的可能性、(5) 確保職員交更時間對囚友有足夠監管、(6) 同座囚犯增加時,相應增加巡邏值日官數目。

當時懲教署署方也對各項建議表示歡迎,也曾確實在事後大規模檢討防範措施,如改善監倉設計,安排更多喉管入牆、引入新設計的囚室窗户、減輕掛鈎負重量,防止成為上吊的承托點;改裝囚室內的花灑;強化心理服務組的輔導服務。但同時表示部分內容不一定能落實,如當時有建議以帆布代替床單,可是他認為帆布較粗糙未必適合。而改善床單質料的問題到今日都沒有下文,成為「計時炸彈」。例如2011年並沒有在囚人士自殺身亡,但在2012年又有2人死亡(總自殘個案有86宗),「兇器」都是床單。

被告Kim Minho被捕後曾被送醫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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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署大幅改善防範措施 惟床單繼續成上吊工具

例如去年6月,一名28歲男子涉嫌在屯門入屋強姦案被捕,7月10日在荔枝角收押所疑上吊自殺,兩日後不治,用的同樣是床單。據悉,死者事前與其他還柙人士清洗床單時,疑將床單收起,及後在日間活動室上吊。

另一個可留意之處就是監察問題。目前懲教署轄下的監獄和收押所,大部分公眾地方、「大倉」等都會安裝「天眼」,懲教人員每15至30分鐘也會巡查觀察一次。而荔枝角收押所多為獨立囚室,囚室外走廊都有「天眼」監察,如有特別情況,個別囚室都會裝設。

在囚人士自殺一般並非電光火石之間發生的事,由在囚人士「做手腳」挪動床單至上吊期間,理論上也需要一段時間,在這種情況下,仍然出現自殺身亡事件,署方確實有進一步檢討的必要。

一般男性犯人等候判刑時,都會於荔枝角收押所還柙。(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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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囚者私隱重要 惟確保人身安全屬人權

簡言之,現時防範在囚人士自殺機制,至少有兩大地方可以改善,一是床單問題,二是監測問題。當然在現實情況中,囚犯可能以睡姿遮蔽自殺舉動,又或是在如廁期間找保安漏洞自殺,無論如何改善機制,始終難保有人會鑽空子。

現時懲教署對於絕大部分在囚人士自殺行為,都能及時阻止,死亡個案只佔少數。如去年共有99宗在囚人士自我傷害個案,當中3人死亡;前年有79宗,死亡人數僅1人。可是,受監管人士非正常死亡,無論如何也是不能接受的事件,屬「一宗也嫌多」。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去年2月出席活動時承認,懲教署「仍然處於職員流失的高峰期,這現象仍會持續數年」,可見未來署方人手仍會緊張。為此,署方已「採取多方面措施吸納及挽留人才」。可是以目前狀況看來,自殺事件仍屢禁不止,機制確實有進一步強化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