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防身工具來港恐違法 警方盤點六大武器:防狼器、電槍,還有…

撰文:周峻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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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機場警方曾截獲不少過境旅客攜帶不同類型的違禁品,六大常見武器禁品有伸縮警棍、防狼催淚器、電槍、指節刀、指節環和蝴蝶刀。近年部分過境客會帶備伸縮警棍作防身用途,警方今年首5個月便搜獲76宗違規攜帶伸縮警棍,約八成被捕人士於本港鄰近國家購買;當中六成為過境旅客,大多攜帶一至兩支,涉事旅客屬於16個不同國籍。
警方呼籲過境旅客和市民不要攜帶禁品入境,因為根據《航空保安條例》,如過境旅客攜帶伸縮警棍經本港出入境,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5萬元及監禁2年。

警方呼籲過境客切勿攜帶伸縮警棍入境,今年未首五個月已揭發76宗。(周峻峯攝)

八成違法旅客在鄰近地區買到警棍 平均每支僅90元

機場警區情報及支援組偵緝督察謝浚林表示,香港國際機場今年首5個月,查獲旅客管有違禁物品有154宗;去年全年則有342宗,較前年微升3%。當中搜獲伸縮警棍有76宗,佔同期總數一半;去年全年有89宗,即今年僅5個月已等同去年全年85%。逾六成違法者為過境旅客,約八成人在本港鄰近地區購買得到,如內地和菲律賓等。

他表示,警方相當關注過境客帶伸縮警棍。原因有多個,包括伸縮警棍價錢便宜,近年平均約90元一支,與電槍價格看齊;能夠輕易在其他國家購買;旅客對警棍是武器的意識薄弱,因而有上升趨勢,不排除會有其他新式的伸縮武器,使警方更難辨認。

謝浚林表示,過境旅客近年對警棍是武器的意識薄弱。(周峻峯攝)

過境客明知故犯 警籲勿以身試法

謝浚林指出,今年6月有三名年齡介乎33至49歲外籍男子及一名24歲內地男子,於香港國際機場準備乘搭飛機前往外地,保安人員於安全檢查期間,在各人的寄艙行李內各發現一支懷疑伸縮警棍,該些男子承認攜帶懷疑伸縮警棍作自衛用途。他表示,過去被查出有伸縮警棍的過境旅客,不少包裝上都已說明是伸縮警棍,大多都直認不諱,且較難誤會自己在不清楚情況下購買違禁品,呼籲他們切勿以身試法。

至於如何俱分一般伸縮棍、自拍器、伸縮警棍。謝稱只要是符合494章《航空保安條例》列載、經專業人士判斷,任何造型和改裝會使人受傷物品,即屬違禁品,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不少網店的伸縮警棍售價視乎質素和大小,由20至2000元不等,未有提醒買家部分地區有關貨品為違禁品。(網上圖片)

伸縮警棍最平人民幣20元 港法例列非執法人員不能擁有

記者在多個網上購物網站搜尋有關伸縮警棍的貨品,發現其種類繁多,售價視乎質素和大小,由人民幣20至2,000元不等,不少賣家標榜伸縮警棍是居家自衛之選,「一棍在手,安全我有」,但就沒有提醒買家貨品可能是違禁品,有網店更聲稱伸縮警棍為伸縮棍,企圖魚目混珠。

根據香港《武器條例》,伸縮警棍只配給執法人員使用,其他人士藏有或使用伸縮警棍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入獄3年;同受監管的違禁武器包括中國式飛鏢、彈簧鋼棒及附有手柄鐵鏈等,警方也不時在旅客行李中搜到。

警方不時在旅客行李中搜出違禁武器,當中「伸縮」警棍(前)較多。(周峻峯攝)

盤點警方在機場旅客行李搜到的其他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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