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燭點算?】連消防車都過唔到 上水商戶雜物周街放

撰文:李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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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近年大力打擊店舖阻街問題,部分地區已見成效,不過上水龍豐花園的地舖商戶將雜貨放在舖外通道,構成阻街,問題一直無解決,今日更有消防車於該處被阻,無法向前行駛!

龍豐花園外圍地舖有不少售賣蔬果、糧油雜貨的商店,為街坊買餸必到之處。不過有街坊指,不少商戶都會將雜貨放在舖外面的通道,而今日更有消防車於該處被阻,塞在商舖和路邊花槽之間,期間曾響咹示意清理通道。有街坊對《香港01》表示,該消防車當時正在通過該緊急通道,前方有可開啟的閘口,供消防車駛離。

立法會議員暨當區區議員林卓廷直認,該處長期有商舖將雜物堆放在舖面以外的範圍,阻塞消防通道,惟該處是私家路段,屬屋苑業主立案法團和管理公司管理,故食環署等政府部門無法以阻街為由處理,但消防處會巡查:「消防處會不定期搵消防車嘗試入去,有時唔係有火警發生,而係試下架車入唔入到去。」

上水龍豐花園地舖附近常有雜物阻街,今日更有消防車於該處被阻。(讀者提供)

路面時有雜物妨礙消防車前進,但林卓廷指商戶離遠看見消防車駛來時,會移走物品:「消防話如果可以喺合理時間內移走物品,按照政策可以酌情唔檢控。」不過他擔心如不幸有意外發生,即使商戶配合移開雜物,亦會阻礙救援:「因為救援分秒必爭,消防通道唔應該阻塞,唔應該有酌情處理呢個問題。」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直認,該處長期有商舖將雜物堆放在舖面以外的消防通道。(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提供)

林卓廷直言不認同酌情處理的做法,認為處方應加強執法,「一有阻塞就檢控」。若屋苑法團屢勸商戶不果,他建議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商戶將雜物放在舖面以外範圍。

林卓廷認為消防處應加強執法,「一有阻塞就檢控」。(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提供)

消防處回覆《香港01》查詢時指,處方過去兩年曾於該處進行105次巡查,消防車輛每次均能通過該通道,故認為沒有實際阻塞緊急車輛通道的情況,而未有採取執法行動。不過,發言人又強調,已將小販擺賣情況轉介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處方又指,如發現緊急車輛通道被阻塞,可根據香港法例第95F章《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向有關人士採取執法行動,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10萬元,並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日另判處罰款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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