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怡翔稱找換店被拒開或凍結帳戶 或涉可疑交易 可終止戶口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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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找換店經營者向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反映,近年有銀行拒絕他們開立新帳戶申請,甚至突然凍結或取消找換店現有帳戶及其經營者的個人帳戶,嚴重打擊他們經營業務。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今日(11日)書面回覆質詢時解釋,銀行在執行持續客戶盡職審查時,若懷疑戶口涉及異常或可疑交易,必須因應情況採取合適風險管控措施,例如盡快按照法例要求作出可疑交易報告,或可能需要終止戶口和業務關係。若客戶認為銀行未有恰當處理其個案,可向該銀行或金管局投訴及要求覆核。

有找換店經營者反映,近年有銀行拒絕他們開立新帳戶申請,甚至突然凍結或取消找換店現有帳戶及其經營者的個人帳戶。(資料圖片)

截至今年上半年,本港持牌金錢服務經營者(即找換店)共有1,402個。劉怡翔表示,銀行在執行持續客戶盡職審查時,若懷疑戶口涉及異常或可疑交易,例如個人戶口被用作商業用途,又或客戶未能配合銀行要求提供所須相關背景資料,必須因應情況採取合適的風險管控措施,例如盡快按照法例要求作出可疑交易報告,或可能需要終止戶口和業務關係。

金管局要求銀行在不違反法例的情況下,應向客戶解釋開户申請被拒或結束賬戶的理由;若客戶認為銀行未有恰當地處理其個案,可向該銀行或金管局投訴,並要求覆核個案。

5年間「銀行拒絕開戶」有51宗

金管局的專用電郵自去年推出以來所收到的查詢或求助個案當中,有六宗與金錢服務經營者有關。在投訴方面,在2014年至2017年有關「銀行拒絕開戶」共有51宗,而「被銀行結束賬戶」有7宗;而今年首6個月,沒有相關投訴個案。

金管局提醒,有關銀行加深了解金錢服務經營者的業務性質和充分考慮金錢服務經營者乃受到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並且要求銀行應妥善區分個別金錢服務經營者的風險,因應不同風險水平實施合適和有效的客戶盡職審查及持續監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