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埋盾牌拉婦孺】中年婦殘疾兒光顧食肆 水務署指偷水拉上警車

撰文:李智智
出版:更新:

粉嶺祥華邨小食店疑被水務署發現無裝水錶,兩名光顧的中年婦和其坐輪椅的兒子竟無辜受牽連被捕,引起街坊民憤,圍堵水務署怒轟欺負老弱傷殘,不滿署方無理執法。警方應水務署要求介入,更帶備盾牌和棍協助執法。據悉,兩名涉事母子已被釋放,但因事件受驚過度,有區議員要求水務署嚴正交待事件。

【盾警拉婦孺疑雲】事主親述經過澄清無被捕 入舖洗碗被誤會偷水

街坊雷先生向《香港01》記者稱,早上11時,有水務署職員到位於粉嶺祥華邨街市的小食店「好難食」抄水錶,發現該店無安裝水錶,疑有偷水之嫌。

期間,一名中年婦人正與其坐輪椅、無自理能力的兒子進餐,並且正使用洗手盆。此時,水務署職員突然上前拘捕,指二人違法偷用政府食水。中年婦人被嚇得不知所措,怕得全身抖震並哭起來。有多名街坊不滿,於是與水務署職員理論,但該職員態度惡劣,回罵街坊。其後,圍觀起哄的街坊愈來愈多,水務署職員報警要求警方支援,三架警車隨即到場,多名警員更帶備盾牌和警棍戒備,將涉事兩母子帶上警車,並護送水務署職員離開。

兩名無辜被水務署「拘捕」的母子。(街坊雷先生提供)
多名警員應水務署要求介入,更帶備盾牌和棍協助執法。(街坊雷先生提供)
疑似涉事的水務署職員。(街坊雷先生提供)

雷先生批評,被捕的婦人只是食客,根本不知該小食店有否裝水錶,更不知「食客洗碗都犯法」,「為何不是告食店負責人,而是告食客?為何要欺負一名無自理能力的男人和婦孺?」他又稱,當時看到無辜受罪的兩母子非常驚慌,「不停喊,不停震」,不少街坊都怒轟水務署職員:「無人性!」。

在場了解事件的北區區議員陳旭明透露,涉事的兩母子居於祥華邨多年,分別約50多歲和30歲,兒子需經常到復康中心治療。兩人現時經警方錄取口供後,已回家休息,暫時心情尚未平復。另外,由於事發時小食店負責人不在場,署方已帶有關食店職員錄取口供。

水務署:並無拘捕兩名女士及坐輪椅男士

水務署回覆查詢指,署方人員昨日早上在粉嶺長華邨街市一食肆調查一宗涉嫌非法取水個案,在現場確認該食肆使用未經水錶量度的食水,涉嫌非法取水,同時亦發現在食肆內有兩名女士正取用未經水錶量度的食水。本署人員按程序向她們錄取口供。由於其中一名女士表示沒有携帶身分證明文件而無法證明其身分,本署遂聯絡警方協助處理,並在警員提議下,由水務署人員陪同她回住所取回身分證明文件,並於其後與她順利錄取口供。而另一名女士亦與本署職員合作,在食肆現場順利錄取口供。據了解,事件中坐輪椅男士是這名女士的親屬,水務署並無拘捕上述兩名女士及坐輪椅男士。

另外,當時食肆內有一名男士正在煮食,水務署人員認為他可能是食肆的廚師,於是擬向他錄取口供。由於該名男士未滿16歲,按一般情況需在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下才可向他錄取口供。由於當時現場有多人圍觀,為免引起混亂,水務署人員便在警方協助下與該名男士一同前往上水警署等候其家長或監護人前來。在等待期間,由於水務署成功聯絡到該食肆負責人錄取口供而無須與該名未滿16歲男士錄取口供,他隨後便離開了警署。本署正根據搜集的證據及相關人士的口供,繼續跟進本個案。

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回覆指,昨日(18日)上午約11時,接獲相關部門人員報案,指於上水新運路38號一店鋪執行職務期間,要求警方協助。警方接報到場,由於現場多人圍觀,警方協助相關部門人員把一名15歲男童帶回警署,由相關部門人員繼續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