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警拉婦孺疑雲】事主親述經過澄清無被捕 入舖洗碗被誤會偷水

撰文:魯嘉裕 林振華 李智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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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嶺祥華邨街市一間小食店被水務署發現無裝水錶,多名持盾警員介入,調查期間一中年母及其坐輪椅的殘疾兒子食客無辜受牽連,有目擊者指母子疑被警方拘捕。事主盧女士今日受訪澄清自己沒有被捕,「落完口供返咗屋企」,當時因正拿起膠碗到店舖內的水龍頭沖洗,經解釋後署方人員並無追究,又指職員當時態度禮貌。涉事小食店今日暫停營業,指會待安裝水錶後於下月復業。

多名軍裝及持盾警到場。(雷先生提供)
粉嶺祥華邨街市一間小食店昨日發生婦孺食客被捕疑雲。(林振華攝)

事發昨日早上11時許,位於粉嶺祥華商場祥華街市內的「好難食零食店」,數名水務署職員指懷疑店舖無裝水錶,期間有店員與署方人員發生口角,大批街坊圍觀,署方人員於是求警協助,多名軍裝及持盾警員到場。期間店舖內一對母子食客需要協助調查,目擊者指兩人當時十分驚慌,批評署方欺負老弱傷殘。

事主:職員態度禮貌 自己因眼淺落淚

事主盧女士向香港01講述事件經過,澄清她與兒子沒有被拘捕,當時他們於小食店食麵,她欲拿膠碗到店舖內的水龍頭沖洗,3名水務員剛巧出現,向她查問知不知店舖水錶位置,「我哋嚟食嘢點會知水錶係邊,我幫佢沖沖隻碗啫」,職員指懷疑店舖偷水,盧解釋自己只是食客,其後水務署職員便著她在旁等候,依例需要向她落口供,盧形容水務署職員當時亦十分禮貌,而是店舖職員落口供時與水務署職員有口角,有人大聲叫罵,因此引來大批街坊圍觀及警察到場,她指自己眼淺「驚一驚」所以有哭,但她指事件與他們無關,「落完口供返咗屋企」,希望事件可以平息。

小食店暫停營業

涉事「好難食零食店」今日於店外貼出告示,指因要安裝水錶暫停營業至下月1日,店員李先生稱小食店於街市經營數年,舖位於承租時已有水供應,合約亦無說明水錶問題,因此店舖沒有理會下照常使用。李先生又指因店舖早前被區議員投訴檯櫈阻街,水務署、食環署等人員曾前來調查,昨日水務署再派員前來查問水錶位置,指無安裝水錶為偷水,其間一名女食客無帶身份證,被帶返警署調查,亦已很快獲釋,現時店舖要暫停營業安裝水錶。李認為事件只是一場誤會,店舖一直以來都希望售賣便宜小食回饋街坊。

水務署:並無拘捕兩名女士及坐輪椅男士

水務署回覆查詢指,署方人員昨日早上在粉嶺長華邨街市一食肆調查一宗涉嫌非法取水個案,在現場確認該食肆使用未經水錶量度的食水,涉嫌非法取水,同時亦發現在食肆內有兩名女士正取用未經水錶量度的食水。本署人員按程序向她們錄取口供。由於其中一名女士表示沒有携帶身分證明文件而無法證明其身分,本署遂聯絡警方協助處理,並在警員提議下,由水務署人員陪同她回住所取回身分證明文件,並於其後與她順利錄取口供。而另一名女士亦與本署職員合作,在食肆現場順利錄取口供。據了解,事件中坐輪椅男士是這名女士的親屬,水務署並無拘捕上述兩名女士及坐輪椅男士。

另外,當時食肆內有一名男士正在煮食,水務署人員認為他可能是食肆的廚師,於是擬向他錄取口供。由於該名男士未滿16歲,按一般情況需在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下才可向他錄取口供。由於當時現場有多人圍觀,為免引起混亂,水務署人員便在警方協助下與該名男士一同前往上水警署等候其家長或監護人前來。在等待期間,由於水務署成功聯絡到該食肆負責人錄取口供而無須與該名未滿16歲男士錄取口供,他隨後便離開了警署。本署正根據搜集的證據及相關人士的口供,繼續跟進本個案。

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指,昨日(18日)上午約11時,接獲相關部門人員報案,指於上水新運路38號一店鋪執行職務期間,要求警方協助。警方接報到場,由於現場多人圍觀,警方協助相關部門人員把一名15歲男童帶回警署,由相關部門人員繼續進行調查。 

食環署發言人指,有關店舖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但沒持有食肆牌照。食環署曾接獲市民投訴有關處所無牌經營食肆。署方多次派員巡查,發現有人無牌經營食肆,已向有關負責人共提出兩宗檢控,並會繼續留意上址情況及採取適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