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醫生:青少年酒後自殘 年處理十宗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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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語謂「小飲怡情」,但世界衛生組織早已將酒精飲品列作一級致癌物,飲酒對成人身體有害,青少年飲酒更是毒害無窮。事實上,人體大腦在20歲後才完成發育,青少年過早接觸酒精,會損害其腦部發展,影響記憶力、情緒、學習能力等。
本港衛生署早有統計,發現每5個中、小學生中,就有約3人有飲酒經歷;而青少年愈早開始飲酒,日後出現酗酒風險更高。有精神科醫生表示,本港不少中學生踏入青春期,或因反叛、自由增大,加上家庭關係緊張,提早接觸酒精,導致控制力降低,作出自殘行為,平均每年接獲5至10宗未成年𠝹手個案,事發前均有飲酒。

《香港01》邀請兩名16歲男學生於沙田區多間便利店及超級市場「放蛇」買酒,全程十分順利。(盧翊銘攝)

衞生署最新資料顯示,本港2014/15學年,中學生有56.8%人曾飲酒,而高小學生亦有26%曾飲酒,相當於每5個中、小學生中,就有約3人曾經飲酒。

衞生署研究顯示,青少年12歲前開始飲酒,日後更易有暴力或缺課等行為;18歲前接觸酒精,成年後較易出現濫用或依賴酒精,而愈早接觸酒精,即15歲以下,風險愈高。

最小11歲學童已飲酒

雖然本港青少年飲酒比率低於外國,但情況亦相當普遍。據衞生署2015/2016學年的調查數據指,小四學生曾暴飲或每月暴飲至少一次,分別達3.4%和1.2%,中六學生則分別為12.1%和2%。他們多由家長提供,但也有以自行購買的方式接觸酒類。

張偉謙指,「禁酒」新例有助減少青少年接觸酒精。(林若勤攝)

本港衞生署資料顯示,18歲以下因酒類衍生疾病或損傷的病人,2012年的出院人次及死亡人數總數為35宗,他們均為飲用酒精飲品導致精神和行為障礙的患者。

精神科專科醫生張偉謙表示,接觸過的飲酒學童最小只有11歲,未成年個案普遍開始飲酒的年齡為12、13歲:「(他們)開始有自由度,亦是反叛期,朋友之間出去玩,就會受感染,接觸酒精。」

飲酒對健康帶來即時和長遠影響。世衞資料顯示,在已發展國家,飲酒是造成健康不良的第三大風險因素,僅次於吸煙和高血壓。飲酒量愈多,患上多達60種疾病的機會愈大,如肝硬化、胰臟炎、口腔癌、食道癌、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免疫功能失調等。

本港只靠零售業自律,限制售酒予未成年人士。(盧翊銘攝)

酒精易成自殺導火線 

由於青少年正值發育期,酒精會損害腦部功能,專注力、組織力均會下降。張偉謙指出:「酒精會直接影響海馬體記憶,阻礙長遠記憶,飲酒過量更會造成短期記憶斷片。」而腦內側的邊緣系統負責感情、情緒:「若本身性格衝動,飲酒後會變得更火爆,自制力削弱,所以很易出現打架、吵架等行為。亦有人受情緒困擾,在酒精刺激下作出自殺行為。」

不同酒類飲品所含的酒精分量各異,酒精攝取量的「酒精單位」,是以飲用分量和飲品中酒精含量(按容量百分比)計算所得,以1罐330毫升的5%酒精濃度啤酒為例,按英國皇家精神科學院指引,成年男性每天飲約2罐330毫升啤酒,已屬過量飲酒;成年女性每天飲約1.2罐330毫升啤酒,也是過量飲酒。

政府禁止實體店及網購、郵購等向未成年出售或提供酒精飲品,新例將於11月底生效。(盧翊銘攝)

張偉謙說,青少年一般認為飲酒是社交活動,未有意識到會變成酗酒或有其他風險,「飲到一定程度時,他們因酒精壓抑了自制力,未經思考下容易接觸毒品,增加吸毒風險。」他透露,曾接觸有未成年者在飲酒後,出現自殘行為,有16歲個案用鎅刀傷手,他每年處理約5至10宗類似個案。他續指,求助個案有共通點,就是屬於支援較弱的基層,或與家長關係不好,甚至提早輟學的青少年。

張偉謙表示,本港就青少年禁酒立法「步伐」雖較外國慢,但「總算邁出第一步,是政府向市民表達一種態度:飲酒對18歲以下青年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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