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塌樹殺人事件 一個3代發展局長都解不了的「難題」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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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順利邨昨日(21日)發生樹木奪命意外,一根3米長、直徑約4吋及約30公斤重的樹椏從天而降,擊斃一名印傭,涉事樹木屬房屋署管轄範圍。
同類事件香港近年已一再發生,而且每次情節都類似:塌樹殺人傷人,政府推說人手不足,各管理樹木的部門繼續互相推諉,最後不了了之。歷經3代發展局局長,問題都沒有解決過,悲劇不斷重複出現。今次事件後,亦難以期望政府可以交出什麼解決方案。
相對而言,新加坡對樹木管理就上心得多。當地有針對樹木管理的法例,國家公園局統一處理樹木管理,該局為每棵樹木設立編號詳細紀錄資料,更有實權強制執行管理樹木措施,值得借鏡。

該名印傭被從天而降樹枝擊中頭部,倒地昏迷,送院後不治。(鄧詠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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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管理」即無人統籌 樹木辦有責無權

自2008年赤柱塌樹壓斃港大女學生,引起公憤之後,政府急忙檢視樹木政策,時任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親自牽頭,於2010年成立的樹木管理辦事處,由現任特首、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負責。根據發展局網頁,政府以「綜合管理方式」管理樹木,由不同部門各自負責管理其土地及設施範圍內的樹木,樹木辦要協調不同部門樹木管理工作、進行公眾教育、提供培訓、進行研究和處理複雜個案等。

然而,所謂的協調工作,在執行上卻有極大困難。例如根據申訴專員公署前年的報告,公用和私人土地上的樹木管理制度有很大分別。公用土地方面,據發展局估計,至少9個部門有涉足樹木管理,包括漁護署、房屋署、地政總署、康文署等;私人土地則視乎土地契約,實際上千差萬別。

當中的關鍵是,香港並無《樹木法》,樹木辦未獲賦權統籌監督各政府部門,無法妥善監察樹木裁種、日常保養等,頂多只能扮演諮詢角色,以及提供一些沒有約束力的指引;基於無法可依,政府也管不到私人土地樹木護養問題,只能靠地政總署勸諭相關處所佔用人,出事傷人後按《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追究責任。所以美其名是「綜合管理」,但實行起來卻是各自為政,甚至無人負責。

黃偉綸今年1月回應立法會議員提問,解釋樹木法受人手所限,未能完成立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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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立樹木法 發展局解釋:人手問題

《樹木法》立法議題多年來毫無寸進之下,2014年羅便臣道私人屋苑塌樹事件導致一名孕婦死亡,時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立法會被問到樹木法進度。他指樹木管理人手問題「估計要再多數年才得以紓緩」,而立法規管私人物業內的樹木會影響數以十萬計業主,應小心考慮。

問題拖到現屆政府,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年1月再被立法會議員陳沛然問及樹木法問題,他指立法對私人物業管理工作會帶來影響,須從長計議,更關鍵在於樹木管理從業員仍然不足。根據黃偉綸提供數字,本港當時有紀錄的樹木約有166.89萬棵,但政府9大部門合共只有468名護養人員,當中又只得137人有樹藝師資格,粗略推算即平均一名樹藝師要管1.21萬棵樹。

3年半過去,發展局答法近乎完全一樣,所謂「幾年」僅是語言偽術,實質又是議而不決。申訴署報告提過,政府到2015年中才開始研究樹木管理人力資源情況,實是「姍姍來遲」。等到分析結果、調撥資源,以至著手培訓、投入工作,已不知等到何時。

況且,政府認為訂立樹木法死結在於人手問題,但需要問的是:為何政策檢討十年,至今也未訓練到足夠管理人員,要眼白白看著樹木殺人慘劇一再重複?

社區樹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但位處政府土地和私人屋苑的樹木,管理權責也相當不同。(資料圖片/吳鍾坤攝)

「花園城市」新加坡有專責部門統籌 具管理樹木實權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參照新加坡例子,建國總理李光耀在六十年代提出「花園城市」藍圖,成立跨部門的花園城市行動委員會,主導新加坡的綠化政策,這和香港各政府部門各自為政的情況,就有根本上的分別。

根據現時的新加坡《公園及樹木法令》,新加坡國家公園局負責樹木管理和自然保育工作,為每棵樹分配編號,與其他部門有密切合作。該局規定,沿主要道路種植或位處人流密集地區的樹木,須至少每12個月檢查一次,內容詳加記錄,當局亦定期護養甚至取代易被強風吹倒的樹木。

國家公園局副局長會兼任園林營運署署長,如署長發現樹木阻塞通道或危及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權發出通知書,勒令處所佔用人採取署長認為合適的措施,包括砍樹。如樹木有即時危險,署長更可下令採取任何必要措施,向處所佔用人追討一切相關費用。單計這一點,香港已鞭長莫及。

國家公園局於2007年成立城市綠化和生態平衡中心,為園境業從業員提供園藝及樹藝專業訓練。星洲園境業工人技能資格制度,亦為園境業每個工種制訂國家行業標準,為設定技能晉升階梯,留住人才。

地政總署今年5月移除港大鄧志昂樓前兩棵細葉榕,有團體到場拉起橫額,抗議斬樹。(資料圖片/黃偉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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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能,還是懶政不為?

赤柱塌樹殺人事件已過去十年,政府檢討樹木政策,橫跨3任特首、3位發展局局長,市民都看不出積極的進展,樹木辦受限權力淪為無牙老虎,政府亦未拿出具體方法加強樹木管理效率,塌樹殺人事件一而再地發生。市民行經大樹附近,還是要自求多福、提心吊膽。

正因為政府拿不出有效護養樹木措施,準確辨認高危樹木,致變驚弓之鳥,一聽聞樹木可能有問題只能草草斬掉了事。今年5月,地政總署被指未經充分諮詢,移除港大鄧志昂樓前兩棵樹齡逾80年的細葉榕,引起爭議,就是明顯例子。

但一味靠斬也不是辦法,永遠都會有漏網之魚。核心問題是,政府需加快改革樹木管理政策,從城市規劃、人力資源、立法等全方位入手,建立完善制度,否則類似的意外還是會繼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