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持雙程證男子擅闖米埔限制地區 被罰1000元

撰文:陳芷昕
出版:更新:

一名持內地往來港澳通行證(俗稱雙程證)男子,昨日(24日)因未持有許可證進入米埔沼澤區及內后海灣限制地區,涉嫌干犯《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條例》)(第170章)第13條被落案起訴,今日(25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罰款1,000元。

為免米埔內的野生動物受到滋擾,當局規定必須持有許可證才可進入。(資料圖片/吳鍾坤攝)

於淺水水域拘捕犯人

漁農自然護理署發言人表示,該署昨日上午聯同警方落馬洲分區及水警西分區人員,在限制地區進行聯合行動,打擊非法進入該處的活動,執法人員在淺水水域拘捕案中26歲內地男子,他並未持有進入該處的許可證。漁護署跟進調查後,決定落案控告該名男子未持有許可證進入限制地區。

擅自進入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

發言人指出,發言人強調,非法進入限制地區可能會影響該處的生態環境及野生動物,特別是水鳥。漁護署人員會不時在限制地區進行巡邏執法,並與警方進行聯合執法行動,以打擊進入該處的非法活動。

限制地區包括米埔沼澤區,所有與該沼澤區毗連的紅樹沼澤,以及內后海灣的潮間帶泥灘及淺水水域,總面積約800公頃。根據《條例》,任何人士進入限制地區須持有由漁護署署長發出的許可證;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