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黃浩早前擬購入《壹週刊》,惟最終交易告吹,黃浩其後更入禀法庭控告《壹週刊》單方面違約,索償最少4.4億港元。《壹週刊》一方在早前開庭時曾指因已正進行仲裁程序,要求法庭先暫停高院程序。法庭今頒判詞批准《壹週刊》申請,黃浩一方需付訟費。原告為Gossip Daily,被告為壹傳媒雜誌有限公司、Ideal Vegas Limited和壹傳媒有限公司。《壹週刊》一方認為因正進行仲裁程序,雙方爭議應由仲裁程序處理,但黃浩一方則指高院程序與仲裁程序是能同步進行的。案件編號:HCA305/2018黃浩告壹傳媒總裁誹謗 指未如實交待《壹週刊》交易告吹原因被黃浩指蓄意違約申索逾4億元 壹傳媒︰強烈否認違約《壹週刊》涉違約案 黃浩公司指對方疑隱瞞銀行資料 欲追4.4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