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營造廠被吊船公司入稟追324萬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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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母公司被指陷入財困而被西九文化管理局終止建築合約的新昌營造廠,不斷遭入禀追討欠款,上周五(31日)被吊船公司分別入禀高等法院及區域法院,合共入稟追討逾324萬。

原告興銘吊船(香港)有限公司,被告為新昌營造廠(亞洲)有限公司。入禀狀指,原告於2017年7月至11月5次向被告發出發票,但被告未有如期付款,原告多次追討不果,故入禀高院向新昌追討逾264萬。

另外,興銘吊船又在區域法院入稟,指新昌於2016年12月至2018年2月期間,曾7度向新昌發出發票要求付110萬服務費,但新昌只支付約49萬,現當欠60.6萬,因而入稟區院追討。

案件編號:HCA205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