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揭近兩成清潔工八號風球要返工  逾九成人不獲發津貼

撰文:李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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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颱風「山竹」周日(16日)襲港,天文台一度發出十號颶風信號,大多市民都毋須上班。但有調查發現,有外判清潔工在惡劣的天氣環境下仍要上班,甚至不獲當值津貼,大部份清潔工亦沒有適當的防風裝備。
有外判清潔工更指,風災期間,需要一年兼顧多職,包括鋸樹、執垃圾、清潔街道等,但外判商卻沒有相應的培訓,而手鋸、藥箱、雨衣、水鞋等打風時清潔必備物品都是「私伙」,「只好在平日清潔時看到有用物資就保留起來,以備待用」。

超級颱風「山竹」遠離後,港人上班情況混亂。(資料圖片)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在今年6月至7月期間,向143名需在戶外工作的食環署及康文署外判清潔工人進行調查,委員會今日(18日)發表調查報告。調查發現,在8號風球下仍有近兩成(18.4%)清潔工需要上班,而當中超過九成(92%)員工更不獲颱風當值津貼;在黑色暴雨的情況下更為嚴重,逾六成(61%)清潔工表示在警告生效期間仍要上班,且不獲暴雨當值津貼。

調查亦發現,近四成半(44.8%)清潔工表示僱主沒有提供惡劣天氣下的戶外工作安全培訓,當中超過一半(50.6%)的受訪者是食環署的外判清潔工。

委員會同時邀請到多位外判清潔工現身說法,69歲的強哥是食環署外判清潔工,需要在風球除下後半小時內回到工作崗位。

強哥(右二)批評公司沒有提供應有的資源及培訓。(李家偉攝)

颱風「山竹」周日(16日)襲港,強哥雖然當日毋須上班,但昨日(17日)就需要一大早回到工作崗位。鋸樹、執垃圾、清潔街道,都要強哥一人承擔,然而外判商卻沒有作出相應的培訓,強哥又披露食環署根本沒有提供手鋸、藥箱、雨衣、水鞋等打風時清潔必要的物資,「只好在平日清潔時看到有用物資就保留起來,以備待用」。

好姨(左)展示自資購買制造的雨傘帽、雨衣及雨靴。(李家偉攝)

現為康文署外判清潔工、67歲的好姨指,工作上雖然有提供一定物資,如草帽等,但根本不方便使用,加上暴雨時外判公司沒有提供雨靴等物資,只好自己掏錢購買或自制更方便的裝備。

團體批「標準僱傭合約」未能保障外判清潔工

香港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政策研究幹事羅佩珊指出,大部分工人年紀較大、學歷較低,職位流動性較低,且工資緊貼最低工資水平,加上工作強度高,出現意外的機會亦相對地高,直言薪金與職責不成正比。

她又批評,現行的「標準僱傭合約」只是合約的格式樣本,然而具體的颱風暴雨下的工作安排,都是交由僱傭雙方協定。她提到清潔工在颱風暴雨下工作本應有當值津貼,然而大多數清潔工的合約上,當值津貼金額卻被填上0元。羅佩珊指,在協定合約的情況下清潔工議價能力低,往往都是由僱主主導合約安排。「在情在理下清潔工應不需上班,但如果必須要上班,就必須有合理賠償」,她又提到,除此之外同時應包括交通津貼,接送安排,現時正是合適時刻讓政府審視現行條例。

羅佩珊(左)建議,政府應修訂「標準僱傭合約」,指定在8號風球及黑雨下工人不需上班,或向有關工人提供津貼。(李家偉攝)

羅佩珊認為,街道清潔是食環署主要工作,政府應妥善處理清潔工的待遇。她建議,政府應統一各部門於服務合約內詳列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具體規定,同時政府應訂明服務承辦商須遵從勞工處《颱風及暴雨下的工作守則》建議,以及修訂「標準僱傭合約」,指明在8號風球及黑雨警告下,不應要求外判工人上班,如必須要僱員上班,亦應向員工提供接送服務及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