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滲水辦成效 公眾下月8日前可提供資料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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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劉燕卿今(7日)宣布對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展開主動調查,指公署在過去33個月收到360宗投訴,指滲水辦未能妥善處理滲水問題。
劉燕卿表示,長期滲水會對受影響者構成很大滋擾,亦會造成環境衞生問題,公署的調查,旨在與滲水辦探討有否更好的辦法,有效處理滲水問題的投訴。而為調查全面,公眾可於今年12月8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向公署提供相關資料及意見。

申訴專員劉燕卿今(7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針對滲水辦處理滲水投訴的成效,從而提出改善建議。(資料圖片 / 張浩維攝)

公署指,本港的大廈上層單位,喉管或地台防水設施失修,往往導致下層單位出現滲水,當收到滲水投訴後,會由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屋宇署職員所組成的滲水辦,進行調查及測試。若結果顯示上層單位是滲水源頭,滲水辦會發出妨擾事故通知,要求該單位進行所需維修。不過,由2016年至2018年9月、33個月內,公署共收到360宗有關滲水辦未有妥善處理滲水問題的投訴。

公署表示,不少市民投訴,滲水辦往往用很多時間進行測試,但仍找不到滲水源頭。而滲水辦主要依靠色水測試來確定滲水源頭,雖然滲水辦亦間有委聘顧問公司就複雜的個案使用較新科技,例如紅外線探測儀、微波探測儀,但這並不普遍。

劉燕卿指,展開主動調查,旨在與滲水辦探討有否更好的辦法,去有效處理有關滲水問題的投訴。為令調查更全面,公眾可於今年12月8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向公署提供相關資料及意見。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指,滲水辦問題由來已久,過往滲水辦有關工會亦有投訴。他表示,滲水辦架構上有先天缺陷,食環署及屋宇署分別都有派人加入該辦事處,但卻沒有統一協調的首長。他指,兩個部門的上一級亦不同,分別為發展局和食衛局,最終分別向財政司司長和政務司司長負責,上層架構也無法解決該問題。此外,譚文豪又指出,過往探測滲水位置時,有個案使用過的紅外線探測儀器和微波探測儀器,曾得到法庭接納,惟當局對有關設備,仍徘徊在試用階段,一直未能全面採用。

譚文豪指,滲水問題複雜,可能涉及牆身滲水、供水系統漏水等,責任可能屬於大廈法團或管理公司,也可能牽涉到水務署需主動調查,令投訴人經常投訴無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