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四議員】上訴案押後裁決 政府一方指長毛宣誓舉傘有違莊嚴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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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選誓風波而遭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就判決提出上訴,案件今(29日)於高等法院續審。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在陳詞時指,香港法院需跟隨人大對法律的解釋,又強調梁在宣誓時舉傘等行為,有違莊嚴。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頒下書面裁決。

梁國雄因宣誓案被撤銷議員資格。(資料圖片)

與梁游所做性質一樣 

余若海指在本案中,梁國雄宣誓時的行為與梁頌恆和游蕙禎所做的雖有不同,但除此以外事件的性質都是一樣的。而香港法院也需跟隨人大對法律的解釋,人大的釋法對香港法院而言是有約束力的。

另一方面,余若海指梁國雄在宣誓時做出展示標語、舉起雨傘等行為,有違莊嚴,法庭需以客觀的標準去評估議員宣誓時的行為。

李柱銘:人大無權透過釋法補充法例

而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回應時指,政府一方似是在指,解釋法律包括補充法律,但李柱銘強調兩者是有分別。他指,是次釋法補充了法例,但法例的補充並非由立法會所提出,而人大是沒有權力透過釋法補充法例的。

案件編號:CACV200-20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