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走犯】涉3年前使用偽造身分證 李亮被加控無依期歸押罪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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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醫院早前發生懷疑走犯事件,事後被捕的男子李亮及另外兩人,被控一項逃離合法羈押或監獄罪及兩項協助及教唆囚犯逃離羈押罪,而李亮另涉於2015年使用偽造身分證。兩案今(17)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就使用偽造身分證一案,新增一條「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控罪。三名被告都毋須答辯,案件押至明年1月15日再訊,期間會作進一步調查,三人須還押看管。

三名被告分別為首被告李亮(又名李俐樺)(34歲)、次被告桑田(33歲)第三被告詹貴友(31歲),被控逃離合法羈留,和協助及教唆逃離合法羈留等控罪。而首被告另被控一項使用偽造身分證罪。

下次再訊將處理首被告有兩個名字問題

控方指,就2015年使用偽造身分證案件,新增一項「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控罪。而逃獄案,控方將傳召酒店職員,以及閉路電視片段。控方亦有意安排酒店職員進行認人手續,以了解預訂酒店房間事宜。此外,下次提訊會處理有關首被告有兩個名字問題。

辯方清洪資深大律師反對押後案件,他指第二、第三被告為首被告預訂北京機票、在酒店交換商業文件,但所有事情在首被告逃獄後發生,認為對第二、第三被告不公平。清洪續指,就控罪一般是兩個月監禁刑期,由他們在11月中被捕至明年1月,還押60多天已滿刑期。

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5日提訊,期間會作進一步調查,三名被告須還押看管。

案件編號:ESCC 2794/2018 ; ESCC 179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