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桂民海被指撞死人 突上央視懺悔 支聯會:被自首

撰文:林裕華 方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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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播出桂敏海被指涉及13年前車禍的座駕片段。(央視片段截圖)

銅鑼灣書店5名股東失蹤案再有新進展。新華社在晚上8時許發出新聞稿,指其中1名瑞典籍股東「桂敏海」(前稱桂民海),在2003年曾於寧波市,酒後駕駛撞死人,指當年桂是畏罪潛逃離開內地,至去年才回國自首。今晚中央電視台也播出新聞專輯,詳細談及「桂敏海」的交通意外。桂在片中現身,自稱車禍後感到害怕,於是想辦法潛逃。

桂民海曾稱欣賞鄭義文章而投身寫作。(資料圖片)

銅鑼灣書店5名股東中,有1名瑞典籍華人,當時外界稱他為「桂民海」,指他去年10月在泰國失蹤。

桂敏海: 「我真切地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

中央電視晚上播放桂敏海認罪及「懺悔」的片段,指桂敏海在2004年11月,緩刑期間,冒用他人的身份證,以出境旅遊的名義偷渡出境,輾轉多國,潛逃在外。期間,桂敏海與他人合夥做生意。

 

片段中桂敏海表現冷靜,但談及父母時,聲音不時哽咽,樣子難過。

 

片段中的桂敏海向受害者一家懺悔,「我偷渡出境,不僅沒有接受原來的處罰,又進一步觸犯了中國法律,是罪上加罪。」他表示,因為負案在逃,以致不敢回鄉,未能盡孝,痛苦萬分。又指,他在外的日子經常用物質以解鄉愁,無法排解痛苦,飽受病魔和心理折磨,整日做噩夢,引發高血壓、心臟病,痛苦不堪……

 

最後,在2015年家中傳來父親去世的消息,他錯失見父親最後一面,徹底反省,當年無視法律判處,「是多麼痛徹心扉」,促使他下定決心、回國自首。

 

「我雖然有瑞典國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我的根還是在中國。」文章到最後又引述桂敏海對中國的感情,表示回國自首是個人選擇,他希望瑞典尊重他個人的選擇,尊重他的權利和隱私,讓他自行解決問題。

 

據悉,桂敏海還涉嫌其他罪行,仍配合調查。

(中央電視台新聞片段截圖)

支聯會: 桂敏海「被自首」

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指,桂敏海的認罪片段明顯是「被自首」,無論是支聯會還是香港人都不會相信。他認為早前有證據顯示桂敏海上年10月在泰國遭人擄走,現時卻稱他是行回到中國自首,兩者前後矛盾並不合理,加上同時間有另外三名書店職員失蹤,有理由相信是跟銅鑼灣書店有關,蔡耀昌:「同一時間5人失蹤,難道他們一起做壞事而被人捉?哪會是如此巧合呢?明顯是被逼才會這樣『被自首』!」蔡耀昌又指,新華社的片段只會令香港人更擔心一國兩制受損,對中國政府的信任下降。

(中央電視台新聞片段截圖)

本港警方表示,由於桂敏海並不涉及早前處理中的3宗失蹤人口個案,故沒有任何資料補充。保安局就指,內地就銅鑼灣書店事件,未有任何資料提供。

在新華社及央視報道桂敏海消息一個多小時後,《頭條日報》晚上約9點半報道指收到李波的最新一封家書,內容稱他是「被阿海(桂敏海)所累」。報道指,最新家書有兩頁紙,聲稱由李波親筆撰寫,內容講述現時生活及健康狀況良好,並正配合調查工作,進展順利。但他又提到「最近才了解到阿海(桂敏海)這個人的歷史很複雜,且涉及其他犯罪」,更覺得阿海「在品德上是個極其要不得的人」,直言自己是受其所累。

 

李波在信末又指,相信香港是法制社會,冀各方人士尊重他個人選擇以及家庭私隱,呼籲各方不要將炒作事件,並保留對那些不負責的報道保留起訴權利。

早前有網上消息引述,桂敏海入住泰國芭堤雅公寓的物業經理表示,桂最後一次現身是在10月17日,有一名華人男子陪同下離開住所後失蹤,之後有媒體公布在桂敏海失蹤後,曾有四名華人男入進入其公寓,逗留約2小時;其間4名男子欲帶動桂的電腦,惟在保安阻止後返回公寓查看電腦近半小時才離開。

回國自首是我個人自願的一種選擇,和任何人沒有關係。我也不希望任何個人和機構,包括瑞典方面介入或者干涉我回國的事情。我雖然有瑞典國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我的根還是在中國。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夠尊重我個人的選擇,尊重我個人選擇的權利和隱私,讓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

桂民海中央電視台片段全文

 

「就出車禍了,只聽見砰的一聲,就出了這麼一個車禍事故。」

 

「那我就開始害怕,而且呢我覺得我出了這麼一檔子事以後呢,在國內也實在沒法再發展下去了,所以...我就說我還是走吧。」

 

「出國以後我本來以為我的心理壓力能夠緩解,但是事實上不僅沒有緩解,反而更加加重了。因為我的負罪感和愧疚感是與日俱增,因為一方面來說我逃避責任。」

 

「對於受害者的家屬是進一步的心理上的打擊,另外一方面,我偷渡出境,不僅沒有接受原來的處罰,又進一步觸犯了中國的法律,那樣是罪上加罪,這樣一種負罪感和愧疚感,使我受到了長期的心理的折磨。」

 

「沒有國,沒有家,沒有故鄉,就是說當一個人他感覺到他生活的地方永遠都是別處,他內心是不可能永遠平靜的,咱們古人說「我心安處是故鄉」,但是你心不安,你哪裡都不是故鄉。」

 

「但是我是一個逃犯,我不能回國,我不能回去看我的父母。他們已經八十多歲了,2015年,我爸爸得癌症去世了,我也不得回去奔喪,事件以後我媽媽又得重病,所以我是日夜思念,我想要在她有生的時候,再能夠看到她一面,所以我要回國自首,我要承擔我自己的責任,我也願意接受任何處罰。」

 

「這裡我要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我最誠摯的道歉,對不起。我知道我對他們造成的傷害和痛苦,那是沒法彌補的,但是我會盡我的有生之年來贖罪,哪怕能給他們帶來一絲一毫的安慰。」

 

「回國自首是我個人自願的一種選擇,和任何人沒有關係。我也不希望任何個人和機構,包括瑞典方面介入或者干涉我回國的事情。我雖然有瑞典國籍,但是我真切地感到我還是一個中國人,我的根還是在中國。所以我希望瑞典方面,能夠尊重我個人的選擇,尊重我個人選擇的權利和隱私,讓我自己解決自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