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底破淫窟 女東主認罪求情:政府地產辣招下轉行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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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場所經營者尹華麗與9名「馬伕」,在區域法院認罪及求情。(資料圖片)

警方3年前派出臥底探員,到廟街賣淫場當「馬伕」,並搜集三店罪證,早前成功拘捕13名男女,其中淫窟女東主及9名馬伕,今早(6月27日)在區域法院認罪及求情。女東主稱她本為地產經紀,惟政府2013年推出印花稅「辣招」,令地產市場萎縮,她被迫轉行從事淫業,案件押後7月21日判刑。

首被告尹華麗(44歲)及9名馬伕(25至68歲),早前分別承認經營及協助管理賣淫場所和自稱黑社會等20項罪名,另有兩名被告姚智賢(33歲)及何柏康(42歲)不認罪,而被告何世觀(33歲)則棄保潛逃,法庭已下令通緝。

女東主:政府辣招下地產萎縮 被迫轉行

首被告尹華麗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尹1999年來港結婚,2004來港定居,與前夫離異後,獨力養大現年20歲、患有過度活躍的兒子,另需要照顧72歲、患有視網膜疾病的母親。辯方指,尹原本從事地產工作,惟因政府2013年初公布印花稅措施後,令地產市場萎縮。尹沒法繼續從事地產工作,才犯下本案。

首被告尹華麗指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圖)2013年推出的印花稅「辣招」,間接迫她當上淫業。(資料圖片)

另一名當馬伕而認罪的被告陳炳(52歲),其律師求情時稱,內地妻子前年來港後得知他犯上本案,一怒之下捨棄陳及年僅9歲的女兒。陳現要獨力照顧女兒,社工亦正為女童找尋寄養家庭。

案情指,臥底警員於2013年8月20日獲尹聘為馬伕,三個賣淫場所位於廟街及吳松街經營三間賣淫場所,於2013年8月至12月,有關場所約有逾133萬元營業額。

案件編號:DCCC109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