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牧師與女教友爭樓案 官解釋換官因由:公眾或質疑法庭受影響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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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公會諸聖座堂一名退休牧師,被指騙取年老女教友的跑馬地物和款項,遭對方興訟。案件於本周二(5日)續審時,審理的法官林定國突然收到一名女大律師的「諒解」電郵。法官最終按教友要求更換法官,案件排期重審。法官今(8日)頒下判詞解釋原因。並透露原本不想「換官」,認為他可不受電郵內容影響,惟經深思後,自覺只是普通人(I am just human),可能不自覺地受影響,同時亦擔心外界有質疑,遂同意不再審理本案。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林定國,在高等法院任暫委法官,並審理一單牧師與友友爭樓案時,收到租用同一律師辦事處女大狀電郵,最終決定不再審理案件。(資料圖片)

本案原告為黎驍敏,被告分別為退休牧師曾繼才、曾的妻子劉俠英和小姨劉俠賢。

發信女大狀為教會高層

判詞中透露,法官在本月5日早上如常查看電郵,發現同日凌晨收到一名女大狀、亦為涉案教會高層的電郵。法官透露認識對方已一段時間,對方是和法官租用同一個大律師辦公室的「掛牌租戶」(door tenant)。但兩人非很熟絡,只曾見過她數次。

女大狀有分享案件想法

女大狀在電郵中指從報道得知本案,以個人身份分享她的想法。又在電郵指出,教會拒向退休牧師批出買樓的免息貸款,當時女大狀亦身處該會議。她指退休牧師當時窮困,沒有儲蓄,生活節儉。對於有人向退休牧師提供住所,女大狀等人感到欣慰。女大狀和與訟雙方的關係都良好,但最近兩年已沒有見到對方到教會。

指案中指控損害教會聲譽

女大狀透露是教會的教區委員,案中的指控不但損害個人的名聲,亦令教會聲譽受損。她查問自已如何可以避免興訟雙方,進一步令他們和教會尷尬。女大狀又指與訟雙方需要的不是「公義」,而是「諒解」和「尊重」。法官在判詞中坦言,看到電郵後感到驚訝,沒有回覆對方。

法官自言怕高估自己

法官在判詞中承認,起初考慮審訊已花費的時間和金錢,不願意終止審訊。法官有信心可以不受電郵內容的影響,處理本案。但經深思後,法官自覺也是一個普通人,可能出錯,亦可能高估自己。

外間或質疑女大狀想調停事件

法官指女大狀是一名有經驗的女大律師,一個合理的人很有可能質疑女大狀背後的動機,亦認為女大狀知道她的行為不恰當。對於女大狀提及退休牧師的情況,又指擔心事件損害教會名聲,她希望調停事件。法官指,外間會懷疑女大狀替退休牧師反駁指控,並質疑她希望法官判案時,避免令教會和與訟雙方尷尬。

若覺法官有偏見對審訊不公

法官指維持公眾對本港司法制度的信心十分重要,若外間認為某一案中的法官有偏見,或審訊不公,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必受損。

法官因此決定不再審理本案,並坦言此是一個困難的決定,甚至較裁定本案更難。法官指事件實屬意料之外,對未能協助與訟雙方解決紛爭,感到失望。

案件編號:HCA14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