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單親媽媽無法工作無收入 與港人子日僅吃一餐 盼獲批單程證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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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矛盾近年嚴重,單程證審批成為一大爭議。十多年前,來自內地的阿英,得知原為中學同學的港人丈夫有外遇,決定離婚,當時在港就讀幼稚園的熙仔,自此與母親阿英相依為命。離婚後阿英失去申請單程證資格,但仍可申證探親簽證來港照顧兒子,但因無居港權而未能工作。
熙仔現就讀中三,每月領取4,800元單人綜援,與沒有身份證而未能工作的母親,住在一個僅可放下碌架床的劏房。扣除租金、學習費用,二人只餘下1,000元應付日常開支,因此每日只敢吃一餐。
阿英坦言,十多年來生活捉襟見肘,每年都需回到內地簽證,令生活百上加斤,「只希望早日獲批單程證!」

熙仔與母親每月只餘1,000元生活費,因此每日只能吃一餐。﹙黃偉倫攝﹚

前夫另結新歡抛妻棄子 離婚失申請單程證資格

來自惠州的阿英,在中學時代與前夫認識,後來二人墮入愛河結婚,更誕下兒子熙仔。可惜好景不常,十多年前丈夫另結新歡,抛下妻兒,自始阿英開始獨力照顧當時在讀幼稚園的兒子。阿英無法申請單程證,十多年來只憑探親簽證來港照顧兒子,但需定期回鄉辦理續簽,才可繼續逗留香港,惟無法工作及申領綜援。

十多年來,兩母子主要靠熙仔的每月4,800元綜援金過活。現時居住在月租3,000元、僅可放下一張碌架床的劏房單位。一貧如洗,阿英自責,熙仔小三那年,一度被醫生確診營養不良。

每月剩下1,000元買食物

在學習方面,由於有時與母親一同到內地辦證,熙仔學習進度受到影響。升中後,熙仔英文成績未能追上進度,老師建議出外補習,在捉襟見肘情況下,阿英近期終於決定在扣除租金後,再在餘下的1,800元生活費中,掏出800元予熙仔補習,但令生活百上加斤。二人只得餘下1,000元應付日常開支,阿英坦言現時每日都只可以吃一餐,再無多餘錢。

阿英大約2010年起,向政府商談申請單程證,但由於早已離婚,根本不符合申請家庭團聚條件;內地審批單程證當局又一直沒有酌情處理,因此她來港多年都無法工作搵錢,她一直只有一個心願:「只希望早日獲批單程證」。

黃小姐沒有單程證,現時與就讀小一的傑仔寄居於親戚家中。(黃偉倫攝)

阿英與熙仔的個案並非孤例,從汕尾嫁到香港的黃小姐,同樣因丈夫有外遇,二人感情破裂,獨力照顧現時8歲的傑仔。黃小姐表示,尚未與丈夫正式離婚,2017年時曾接近獲批單程證,由於丈夫一直拒絕簽署作實,所以未獲批准。所以她至今仍需每三個月返回汕尾續辦簽證,每次來回需約12天。

兒子患讀寫障礙、過度活躍症

令黃小姐百上加斤的,是傑仔自幼確診讀寫障礙、過度活躍症等,默書經常不及格。她指如果傑仔更要經常請假與她一同回汕尾,只會更難追上學習進度。

二人沒有領綜援,現寄居於親戚家中。黃小姐無法工作,她稱過往在內地就讀與醫學相關課程,假如獲批單程證,至少可到老人院工作,幫補家計,「如果有急事要錢都唔知點算」。

施麗珊建議,將用剩的單程證名額,協助分隔單親家庭。﹙黃偉倫攝﹚

小童無內地戶藉    難回內地生活

協助同類個案申請單程證的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表示,單程證申請資格,並不包括與港人丈夫已離異或喪夫的單親母親。過去10年,相近個案只酌情批出約100宗,她指現時每日150個單程證名額一直未有用盡,希望政府可將剩餘名額,協助這類單親母親。她又稱,由於這類小孩在內地沒有戶藉,如到內地難以讀書,生活亦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