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見家長為名引女友家人離開 貌似鄭俊弘青年認爆竊等罪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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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啟銘(左)與歌手鄭俊弘(右)貌有幾分相似。(YouTube截圖及facebook圖片)

案底纍纍但貌似歌手鄭俊弘的22歲青年,今年1月透過「微信」認識年長的女地產經紀,兩人旋即發展戀情。青年趁在酒店度春宵時,偷女方信用卡購買6部iPhone,又以見女方家長為由,引女方家人離開住所乘機爆竊。青年今早在區域法院承認偷竊及爆竊等罪名,還押至下月1日判刑。

報職兼職侍應的被告陳啟銘(22歲),承認盜竊、以欺騙手法取得財產及爆竊等5罪。庭上透露,被告1996年至97年從內地到港,曾有20個類同案底,去年11月刑滿出獄,犯案因一時貪心,事後寫信向女事主及其父母道歉。

案情指今年1月,被告以微信認識女事主後,二人打得火熱,並經常到酒店過夜。今年1月15日,被告趁事主沐浴,偷去她的信用卡,翌日到中環Apple Store買下兩部iPhone ,合共1.4萬元。事主在銀行查詢下方知信用卡被盜,要求銀行發出新卡。

約見女友家長 趁空檔爆竊女友家

今年2月2日及4日,被告重操故技,再偷去事主的新信用卡,兩度盜用後買入4部iPhone,合共約2.8萬。2月中,被告相約事主及其父母外出晚膳「見家長」,趁機用鎖匙進入事主的太古城寓所,偷去一部Samsung手提電話、翡翠戒指、手錶、現金合共逾2.8萬財物。事主回家時始發現鎖匙被盜。

今年3月,事主在蘭桂坊遇到被告及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並表示所有財物均已變賣,花光金錢。

案件編號:DCCC50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