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剪刀襲夫致斷神經 深信夫應會原諒 官指非常危險判囚2年
內地婦與年輕她10年的港男譜出「姊弟戀」,惟婚後育有一女後,婦人卻性情大變,丈夫後與女兒搬走,內地婦卻認定一切的罪魁禍首是丈夫,更深信即使她斬夫亦可獲原諒,遂拿剪刀襲丈夫至其手臂神經被割斷,早前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今(3日)判刑時指,婦人有不願接受他人意見的性格,又欠缺視視野及悔意,遇不合心意的事即訴諸暴力,非常危險,判囚2年。
被告肖賢庄,41歲,承認2018年5月28日在大角咀大全街地下,意圖而惡意傷害其丈夫利志宇。
疑丈夫有外遇性情大變
法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感化報告指,被告原與丈夫女兒一家三口居於公屋單位,家庭和諧,惟她在2016年突然性情大變,懷疑丈夫有外遇,又反鎖家門不讓丈夫進屋,自此獨自照顧女兒,卻又不帶女兒上學,令女兒自理能力及社交能力偏低,社工及學校多次介入,被告只間中讓女兒上學。
指丈夫不許見女兒施襲
被告在2018年1月因襲警被捕,之後被認為虐兒的風險,法庭下達保護令,將其女兒交由丈夫照顧,自此被告不斷上門找照顧女兒的公婆,法庭去年3月再延長保護令,被告繼續騷擾其夫、公婆及校方,要求與女兒見面,去年5月28日,被告因丈夫不讓她見女兒而揮剪施襲。
認為丈夫應會原諒她
她事後仍認為丈夫是罪魁禍首,她施襲是出於自衛,又稱她有朋友曾斬其丈夫獲原諒,被告認為其丈夫應該也會原諒她,而她仍拒絕社工及他人的幫忙,雖然感化官指被告有所改變,但對丈夫仍感憤怒,但又認為丈夫會回到她身邊,女兒亦會選擇由她照顧。
遇不合心意即訴諸暴力
法官指事件有預謀,被告只有很少悔意,不承認犯錯,重犯機會高,雖然她現已接受治療,但被告有不接受他人意見的性格,又欠缺視野及悔意,令她變得非常危險,認為她無法應付壓力,若遇不合心意的事情,或會再次訴諸暴力,不適合判處感化。
法官認為要判阻嚇性刑罰,以示對用暴力解決家庭問題的不齒,又考慮被告的精神問題、丈夫傷勢等情況,判被告入獄兩年。
丈夫手臂神經被割斷
案情指,被告於事發日到丈夫任職侍應的餐廳找他。二人就女兒撫養權問題起爭執,丈夫談到被告應找社工安排探女兒時,被告情緒激動,掏出剪刀施襲,致前夫手臂正中神經遭割斷。據丈夫的醫療報告,他現時已完全康復。
案件編號:DCCC76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