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林韋辰認醉駕 罰停牌半年兼須上駕駛改進課程

撰文:朱幼麗
出版:更新:
藝人林韋辰承認上月醉酒駕駛。(林韋辰微博圖片)

藝人林韋辰涉嫌於上月10日在青沙公路沙田線駕駛時,被截停「吹波波」發現血液酒精含量超標,因而被控醉駕,林今早在荃灣法院承認罪名,裁判官指林過往無同類犯罪紀錄,判他罰款5千元,但須停牌6個月及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被告林韋辰,55歲,原名林健新,報稱演員。他承認於上月10日,在青沙公路醉酒駕駛一輛私家車,其酒精比例是每100毫升有33微克,超過法定22微克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