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碼廣播牌名存實亡 學者:商營模式失敗 業界:政府太被動

撰文: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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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新城廣播有限公司決定向政府交還數碼聲音廣播牌照,本港現時只剩下香港電台提供數碼聲音廣播。有學者指,新城交還牌照標誌着以商營模式在港經營數碼聲音廣播失敗,批評政府無參考外國經驗,亦忽略廣播界的市場情況。
業內人士亦批評政府於推動數碼聲音廣播過於被動,例如將山頭發射站等硬件配套交由業界自理,又拒絕業界提出豁免牌費等的過渡要求,形容數碼廣播「玩完」政府絕對有責任。

作為最後一間提供數碼聲音廣播服務的商營機構,新城於9月12日宣在,向政府申請交還數碼廣播牌照。(江智騫攝)

繼鳳凰優悅及DBC數碼電台分別於去年11月及上月停播後,最後一間持有數碼聲音廣播牌照的商營電台新城廣播有限公司,今日(12日)亦向政府申請交還牌照。數碼聲音廣播政策在香港推行5年後,商營模式「壽終正寢」。

政府早於1998年已着手測試數碼聲音廣播技術,並於2010年公布在本港提供數碼聲音廣播。當年,廣管局收到4個營辦商申請牌照,包括商業電台、新城電台、鳳凰優悅廣播,以及DBC數碼電台的前身雄濤廣播。不過商台擔心難以負擔額外頻道的節目,放棄申請牌照,最終其餘三間營辦商,於2011年3月正式獲發12年牌照,當中DBC於同年8月啟播。

DBC數碼電台今年8月初宣布向政府交回牌照,並於9月8日起停止製作節目。(資料圖片)

然而,數碼聲音廣播服務除了因DBC股東糾紛事件在初期較為人認識外,其後在本港一直沉寂。即使DBC行政總裁羅燦拍板斥資2,000萬元,為兩萬架的士及小巴等安裝數碼收音機,司機普遍均使用新收音機收聽傳統的FM模擬廣播,數碼聲音廣播仍未見普及。

業界:政府除咗用錢做宣傳 其餘乜都無

DBC數碼電台前新聞台台長羅樹基批評,政府在推廣數碼聲音廣播政策上一直流於被動,以商業運作為由,將一切交由業界自理,「政府除咗用錢做宣傳,其餘乜都無,連發射站位置等配套都係業界自己搵自己傾。」他指本港媒體正處於「戰國時代」,新媒體如數碼廣播推出時廣告商只抱持觀望心態,使電台難持續運作,惟政府忽略此因素,在政策上缺乏靈活性,拒絕提供支援。

羅樹基透露,幾個牌照營辦商曾向政府提議,將每年繳交予政府的數百萬元牌費,撥作發展數碼聲音廣播硬件之用,增強數碼廣播的接收能力,惟遭政府拒絕。他引述政府中人指,牌費收入撥歸政府庫房,屬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管理,與通訊局無關。

DBC曾申用模擬頻譜作過渡式廣播被拒

他又透露,DBC曾向政府申請,於數碼廣播發展的過渡時期,獲分配部分剩餘模擬頻道,作FM輔助式廣播。他舉例指,有線電視在廣播網絡未完善前,亦曾使用微波信號廣播節目,「呢啲都要投資,但DBC都肯做,不過政府最後又不了了之,無乜正面回應。」他認為,發展新媒體時,政府需擔當倡導角色,但在數碼廣播發展上只自視為管理者,如今數碼廣播瀕臨「玩完」,政府絕對有責任,「你條路都未鋪好,淨係指揮交通無用。」

通訊局今年5月裁定新城數碼音樂台與數碼生活台節目重覆屬違規,已反映營運情況不理想。(資料圖片)

學者:政府不宜再發商業牌照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馮應謙指出,新城交還牌照,標誌着以商營模式在港經營數碼聲音廣播失敗。他說綜觀世界各地推行數碼聲音廣播的經䌞,以商營模式經營大部分均不可行,惟政府並無參考,亦忽視本港的市場模式。

他指出,電台廣告收入一向佔傳媒廣告開支不足一成,在互聯網普及後更無增加的空間,「個餅逐漸細,多左幾個台未必分到。」他認為,政府應一早意識到商營模式不可行,並向營辦商提供補助,以支持數碼聲音廣播繼續發展。

他認為,政府長遠來說應作全盤的廣播政策檢討,一併考慮電台、收費電視及免費電視發展,並制定公開及透明的發牌政策,增強投資者信心。至於數碼聲音廣播,他認為現時仍持有牌照的香港電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以數碼聲音形式廣播可增加節目的多元性,有必要繼續;但在電台廣告量有增長以及有關服務於本港普及前,政府不宜再發出相關商營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