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律師信控《蘋果》 王永平:或涉公帑 梁振英需澄清發信身分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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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煒光表示,梁振英「覺得贏面非常高才出手」。(資料圖片)

日前特首梁振英透過薛馮鄺岑律師行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指該報月初一篇社論,呼籲新一屆立法會議員,追究梁振英涉收取澳洲UGL集團約5,000萬港元款項內容錯誤,剝奪梁競逐連任權利。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今日在專欄表示,梁振英今次只是第二次發律師信予媒體,「覺得贏面非常高才出手」;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於《am730》撰寫題為《梁振英發律師信的疑惑》一文,認為市民大眾以至有能力影響梁振英連任的人士,都不會接受梁在事件上「白璧無瑕的結論」。

王永平認為梁振英需澄清是以官方身份,還是個人身分發律師信。(資料圖片)

另外,王永平又指出,梁振英不會認為《蘋果日報》看到律師信便會就範,加上誹謗官司尚未排期,有機會至審訊時下屆特首選舉已完結,質疑梁發信真正目的,是否希望洗脫自己在UGL案的嫌疑。

王永平:梁需澄清用何身分發信

王永平又表示,根據律師信,梁振英最不滿的地方是該篇社論阻礙他角逐連任的權利,「這是屬個人權利(不是只有現任特首才有資格參與下屆特首選舉),而不是涉及特首職位的官方行為」,認為若《蘋果日報》堅持沒有做錯而雙方要對簿公堂,律師費可以千萬元計。王永平認為,梁振英一方費用不應由公帑支付,所以他有責任澄清自己以何身分發出律師信。

馮煒光​:開弓沒有回頭箭

另外,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於《頭條日報》撰文,澄清梁振英並沒有經常在媒體施以法律手段,並指梁振英自2012年上任特首以來,只發過一次律師信予《信報》,因其刊登時事評論員練乙錚在該報發表文章,指「梁振英《誠信問題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實可雙規》」,影響梁聲譽。而今次發信予《蘋果日報》只是第二次同類處理手法,又稱據說梁事前已諮詢資深法律專家,「覺得贏面非常高才出手。開弓沒有回頭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