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ffany & Co.被偷掉極佳色鑽戒 終落入其他公司 現入稟追討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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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珠寶商Tiffany & Co.聲稱遭前員工偷走了兩夥成色極佳的鑽石,該兩鑽石最終落入另數間公司手上,Tiffany認為該兩鑽戒法律上屬於他們所有,並要求該些公司交回鑽石並賠償一切損失。

原告Tiffany & Co被告為Samir Gems HK Ltd., King’s Diamond Trading Co. 和Paco Art HK Ltd.

入稟狀指,Tiffany & Co. 一名前員工在公司位於太古廣場的鋪位中,偷取了兩枚鑽石戒指,該兩顆鑽石的成色均達極佳的D-Colour,切工為明亮形圓形切割,重量分別達到7.13卡和9.72卡。該兩鑽戒其後落入被告手中。原告指該兩枚鑽戒均是原告所有,因而入稟向被告追討。

案件編號: HCA 40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