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玉石變運「白粉」 青年稱棄粉後遭禁錮 涉案男子獲判無罪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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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陸道文因未有被證人認出而獲無罪釋放。(資料圖片)

青年獲介紹從大陸運玉器到港工作,他過關前好奇打開盒子,竟發現內藏一包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他大驚下將整盒「白粉」棄掉,回港後卻遭多名男子禁錮兩日,要他交代盒內物品下落,其中一名被指涉案男子,早前否認一項非法禁錮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指相信被告和禁錮事件有關,但因事主未能認出他,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被告陸道文(28歲),否認禁錮事主劉佑煒(20歲)。法官在裁決中指,確定2014年10月19日午夜在葵芳港鐵站有男子和事主作出推撞和糾纏,10月22日事主在內地被公安救出,回港檢查身體有多處瘀傷和觸痛,相信事主有被毆打和禁錮。

事主近視 認不出禁錮他的人

不過在案發期間,被告不在香港,而事主又患有近視,即使戴了眼鏡,亦表明未能認出禁錮他的一幫人,基於證供及事主未能認出被告,裁定被告一項非法禁錮罪名不成立,對於事主被毆及禁錮深感同情,亦相信被告牽涉案中,但刑事法庭必須根據證供作出裁決,亦是司法基石。

控方開案陳詞指,劉於2014年10月15日,經人介紹把玉石由內地運往香港,報酬為5000元。劉其後與被告一同前往內地,被告把一地址及一盒子交予劉,着劉把貨運送到該地址。劉過關前查看盒子,發現是白色粉末而非玉石,他驚慌下扔掉盒子回港。

事主被禁錮時被追問「批貨」下落

同月18日,劉在街上遭上數名大漢襲擊,被押上一輛私家車及帶往元朗一間賓館。劉其後再被帶往內地,被告出現並追問「批貨」下落,劉母其後收到電話,要她替劉還錢,她報警處理,劉於同月22日被公安救出。

案件編號:DCCC 3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