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商涉嫌偽造文件 把「飼料用豬油」當食用豬油出口 案件開審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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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衛生督察曾佩良今出庭作證。(梁芷君攝)

台灣前年爆發劣質油風波,並揭發疑有香港出口公司串通公證行,偽造虛假的驗測報告,將飼料用豬油充當食用油輸出台灣。公證行董事去年認罪被判監兩年,而涉案的出口商董事及女文員則否認控罪,案件今(8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兩被告依次為涉案出口商金寶運有限公司董事江桂才(66歲)及職員黎玉均(33歲),同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妨礙司法公正罪。

督察供稱首次收取文件列明豬油為「飼料用豬油」

控方開案陳辭指,香港食環署接獲台灣當局的要求,開展對首被告江桂才開設的出口公司金寶運,就出口豬油到台的兩份報告作出調查。前年9月9日,食環衛生督察曾佩良要求江交出兩份前年5月的出口豬油船務文件,其中一份列明該批豬油為「飼料用豬油」。

曾與上司翌日再到江的公司要求再索取文件,而江則要求曾退還上述文件以供整理,曾因信任江而退還文件,惟其後發現該份「飼料用豬油」的發票被換走,而「飼料用」的字樣亦遭刪去。曾遂要求江交出原本的文件,惟江一直推說文件已遺失,又質問曾的上司為何不可修改有關文件,而次被告,即江的秘書黎玉均亦指是自己失誤而弄錯發票。

「飼料用豬油」不適合人類食用

警方期後介入調查,並揭發涉案多達123份偽造的驗測報告及約6520公噸豬油。控方又指,涉案公證行董事蘇達偉則是受江的要求而提供偽造的報告,期間每份報告可獲報酬500至800元。蘇達偉去年已承認從未檢測涉事豬油,卻訛稱適合人類食用,被判囚兩年。

食環衛生督察曾佩良今出庭作供指,案發時發現到「飼料用豬油」的發票,他表示「飼料用豬油」並不適合人類食用,而案中的兩批豬油皆為「飼料用豬油」。

案件編號:DCCC1005/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