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猾女瞞父出售兩物業 騙逾200萬罪成還柙 官︰考慮頒破產令
無業婦先後向相識十多年的男女友人聲稱,其父為銅鑼灣珠城大廈擁有兩個單位,而父正辦離婚,有關業權將分予她與其兄弟姊妹。無業婦更以遠低於市價的470萬元向男友人放售,並在兩年內,以不同藉口收取訂金近200萬,惟交易最終未有成交,無業婦亦未有如期歸還訂金,今(25日)被裁定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三罪成,案件將於11月29日判刑,期間須還柙。法官明言會考慮頒下破產令。
法官:被告相當狡猾
法官沈小民在判辭中表示,被告黃小媛(47歲)是一名相當狡猾的人,行徑無疑是一名騙子,並利用法庭裁決來招搖撞騙,她明知未有正式業權,但仍把單位售予沈姓女事主,並多次收取對方訂金,更把屋售予杜姓男事主。被告心知不可能完成交易,只是借機詐騙他人錢財。
沈官又指,他起初對杜姓男事主的買賣樓宇之說有疑惑,又認為一般樓宇買賣不可能出現不斷加訂的情況,也不應延長成交之日達兩年之久,惟沈官又指,對於法律門外漢如男事主,確有可能摸不清箇中需要處理的事,而相信被告,故信納他的證供,並裁定被告罪成。
受害人:被告好識做戲
兩名男女事主今天均有到庭聽取裁決,散庭時表示滿意裁決,又指希望本案得到報道,以防止再有人受騙。他們均表示處理樓宇買賣會更加小心及警覺,惟事件發生後家人都支持他們,惟憶述受騙過程時都指「被告好識做戲,做足表面功夫」,不但向他們出示名片,聲稱擔任慈善基金主席,又指其家人患病來搏取同情心。
賣470萬樓收200萬訂金
案情指,被告人黃小媛(47歲)的父親在2007年正辦離婚,而其父於銅鑼灣珠城大廈的兩個單位的業權亦會重新分配。黃於兩年後,瞞著家人弟妹向相識近10年的男友人、電腦公司東主杜偉光,以「超低價」470萬放售兩物業。而杜在2010年10月19日看樓後,即答應買樓,並支付2萬元作臨時訂金,惟交易的成交日期一直押後,期間被告稱家人生病、又威脅將物業地址借貸等,將訂金提升至200萬。但交易一直未有完成,被告之後向杜發出一張180萬的支票但彈票,而案發時被告的戶口結餘只有226元。
被告期後在2012年,透過朋友認識第二名事主沈燕儀,並承諾以640萬將兩單位售予對方。沈前後合共支付73.5萬訂金,但她於翌年查冊發現,相關單位已出售,正等候臨時買賣合約註冊。資料顯示買家既非杜偉光亦非沈燕儀,被告在前年7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20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