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教育學院畢業生執教半年突被教局指不合資格 須退回20萬薪金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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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香港大學教育學院畢業生畢業後獲聘為助理小學學位教師,然而事隔半年卻突遭教育局指其不合乎小學常額教師要求;指其所曾就讀的教育學士及社會科學學士,沒包含小學師訓資歷未符合入職要求,並向其追討近20萬元,等同他任職期內的全數薪金。
事實上,在其正式獲聘前,他及僱用他的小學,曾分別向港大就相關課程是否合乎教小學資格查詢,但均獲確認其學歷合乎要求。該名畢業生投訴,指港大課程聲明在中學或小學任職老師的說法不乎,要求港大提供小學師訓、代賠償予教局。
港大指不會直接參與個別畢業生與僱主之間的實際招聘程序,重申「課程畢業生可申請在中學或小學任教」,但承認「課程旨在為就讀學生提供中學教師培訓」。
教育局確認正處理學校多收薪金津貼個案,又重申資助學校聘任以「薪金津貼」支薪的教師時.有責任檢視教師學歷,若發現學校對教師的薪酬評估有誤,學校校董會有責任為教師作出合適安排。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畢業生陳老師(化名)投訴,其就讀的教育學士及社會科學學士,沒包含小學師訓資歷,與港大校方聲明可在中學或小學任職老師的說法不一。(鄧穎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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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獲聘、5月被教育局質疑資歷不符

陳老師(化名)於2019年完成港大教育學院教育學士及社會科學學士五年制課程(JUPAS課程編號:6195)並畢業;至2020年2月,獲一間資助小學聘任為助理小學學位教師,為求穩妥,正式聘用前,他與該小學校長分別向港大查詢,獲港大確認其學歷合乎入職要求。

教育局要求退還全數薪金 接近20萬元

然而今年5月,教育局突然質疑其資歷,要求提供額外證明,陳於是向港大索取聲明,獲學院發信證明其已完成課程相關要求,有資格在香港的中小學任教(「is qualified to teach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in Hong Kong」);惟教育局不接納解釋,以其資歷不符為由,要求其退還工作約六個月的薪金,合共約19萬8千元。

畢業生任職小學校長:沒想過港大會講大話 盼還畢業生公道

《香港01》聯絡到陳任職學校的校長,該校長重申聘用前有向港大確認,未料最終教育局拒承認資歷,而她多次與教育局交涉,希望當局酌情將陳老師轉為代課老師,只退還部份薪金,卻不被教育局接納:「聘任老師時已交了文件給教育局,老師努力工作了數月才說不合要求,港大當時答認可小學任教,最後不行,是對畢業生不公道,無想到香港大學都講大話。」

港大舊課程簡介列明可任小學常識老師

翻查資料,港大過往課程簡介中,列明畢業生可成為香港中學或小學的通識、人文學科或常識科老師(「qualifies you to be a teacher of Liberal Studies and Humanities-related subjects (e.g. Integrated Humanities, Geography, Life and Society, Government and Public Affairs, General Studies [primary], etc.) in Hong Kong secondary / primary schools」) ;按港大今年10月更新的課程簡介資料,仍列明畢業生可獲師訓資格,成為中小學的通識或人文學科老師,但下方則有註明,2019/20學年起,此資格不適用於資助小學的編制教席「The qualification is not applicable for a post on the approved teaching establishment in aided primary schools starting from 2019-20 school year. 」。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回覆時稱,「(教育學士及社會科學學士)課程旨在為就讀學生提供中學教師培訓」,惟又表示「畢業生可申請於中學或小學任教」。(資料圖片)

港大:課程旨在提供中學教師培訓 惟畢業生可申請中學或小學任教

香港大學教育學院回覆《香港01》查詢確認有收過相關畢業生求助,強調「課程畢業生可申請在中學或小學任教」,只是實際須視乎中小學的招聘程序、資金來源及教育局最新政策;惟港大回覆未有正面回應畢業生未能應徵編制內教席一事,只稱校方製作課程簡介時會按當時畢業生就業情況,供申請者參考,而學院「不會直接參與個別畢業生與僱主之間的實際招聘程序」。

至於師訓資格,港大形容「課程旨在為就讀學生提供中學教師培訓」,畢業生可向教育局教師註冊小組申請成為檢定教員(RT),重申校方關注個案,會與教育局及學校溝通。

涉事老師:非追討精神損失 只盼港大提供小學師訓、代賠償予教局

身為家中經濟支柱的陳老師直言,深受事件困擾,「一開始得知要還20萬元是很震驚,受事件困擾,失眠,不理解為何自己無做錯都要負責,感覺是被騙,精力及心思應花在學生及教學,現時最壞打算,是借錢還20萬元。」

陳指出,課程開辦以來,每年畢業生由數人至十多人不等,加上全面學位化推行後,據知只有他找到編制內的小學教席,故發現問題,陳認為聘任前已盡力向港大核實資歷,質疑港大教育學院管理層溝通出錯,甚至有誤導學生之嫌。

他感激小學校長體諒其情況,以學校經費及同一薪金水平,聘用他為合約教師,本學年可繼續任教,惟不持小學師訓資歷,未來將無法成為編制內老師,故他希望港大免費錄取他入讀小學師訓,並代為向教育局支付相關薪金,他稱港大拒絕其要求,教育局亦不願意提供酌情安排,令他十分無助:「我無追討什麼精神損失,只是希望處理現時要面對的問題」。

前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小學老師定義應包括教育局編制內的小學老師職位。(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葉建源憂同科學生將面對同一處理

一直協助陳跟進事件的前立法會議員葉建源直言:「所有人對小學老師的定義,應該包括全港八成半的資助小學基本職級,不會是做教學助理或代課老師,聘用前老師及學校都有向港大確認學歷,已盡最大責任,一般大家都不會質疑港大,但現時老師的財政有巨大損失,而且前程未明,對港大如此處理是十分遺憾。」葉擔心正就讀、預備畢業的同科學生會受影響,要求教育局公開局方承認的小學及中學師訓資歷的名單,供公眾查詢。

教育局表示,由於同校開辦、同名的師資訓練課程,亦可能因學員揀選不同選修科或其他因素,最終有不同師訓資歷,故為免公眾混淆,教育局不會輯錄各院校的師訓課程。(資料圖片)

教育局:資助學校有責任檢視學歷 若有誤需為教師作合適安排

教育局回覆時承認,正處理一宗多收薪金津貼的個案,強調資助學校作為僱主,在聘任以「薪金津貼」支薪的教師時.有責任詳細檢視教師所提交的學歷,包括師訓資歷程度及教學經驗等文件。若教育局發現學校對教師的薪酬評估有誤,會通知學校修正,學校校董會有責任為教師作出合適安排。

教育局:同校同名課程學生可享不同資歷 將與大學就師訓溝通

另外,教育局又表示,2019年3月及2020年6月曾分別兩次以書面方式與港大教育學院溝通,獲校方函中確認該學位只包含中學教育程度的師資訓練。

至於會否公開有師訓資歷的認可課程名單?教育局稱,具備自我評審資格院校可開辦不同程度的師資訓練課程,即使是同校開辦、同名的師資訓練課程,亦可能因學員揀選不同選修科或其他因素,最終有不同師訓資歷,故為免公眾混淆,教育局不會輯錄各院校的師訓課程。但教育局表示,會就學歷證明文件上列明師資訓練事宜,與本地大學溝通。